成语| 古诗大全| 教学资源| 作文| 扒知识| 扒知识繁体

當前位置:首页 > 趣味生活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說真的。看到家庭暴力這幾個字就不舒服,如何反擊?

反擊什麼?女人反擊等來的不是屈服,而是更嚴重的制服,不反擊,直接透過法律手段把這樣的老公休掉。

特別看不起男人打女人的場合,不管女人做錯什麼,都可以用其他方式解決,用拳頭的男人都是最無能的。

特別欣賞能在極端情況下冷靜處理問題的男人,那樣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漢,看似懦弱其實是大度有魄力,自己的女人犯再大的錯,也是自己愛過擁有過的女人,瀟灑的放過女人就是顯示自己魅力大所在。

女人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整天挨揍,那樣的婚姻還有啥盼頭,動動腳趾頭都知道,愛自己的男人是不會傷害自己的。

不要想著男人事後的道歉行為有多誠懇,記住有第一次出現,就有第二次延伸,以後的肆無忌憚。

女人要保護好自己,不是以暴治暴,而是用法律保護自己,用國家對婦女的權益維護自己。

希望所有的家庭不出現這樣的情況,畢竟牽涉到的不只是男女雙方,還有老人孩子,在動手之前。想想老小一家人!

且行且珍惜!

感謝您的閱讀,喜歡的話留言關注!

Q2: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播放影片需要啟用 JavaScript,推薦使用支持HTML5的瀏覽器訪問。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現象已經較為常見;而由於住房緊張等原因,有許多離婚家庭雙方“離婚不離家”。為保護這部分人群的權益,反家暴法在附則中特別指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因此,未婚同居的情況下遭遇暴力也同樣可以使用《反家庭暴力法》。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會做出相關的裁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在失效之前可以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遭遇家庭暴力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如果情節嚴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如果暴力行為構成人身傷害,可以透過行政治安處罰;如果構成犯罪,可以進行刑事處罰,即故意傷害罪;還可以尋求當地婦聯、居委會、村委會的幫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Q3: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因為近些年來關於家暴引起的家庭慘劇越來越多,因此我國在2016年3月1日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家暴法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而制定的。

那麼,什麼樣的情形才算是家暴呢?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在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受害者往往會因為受不了傷害,從而造成家庭慘劇。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遭遇家庭暴力後該怎麼辦?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規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以下是10種求助方式:

(1)可以找社區的婦女組織對你的丈夫進行教育和勸誡;

(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報案,請他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你的丈夫進行處理,並要求留下筆錄;

(3)可以到街道和區市婦女組織反映情況,尋求幫助;

(4)如果你受傷了,一定要盡快到醫院診斷,請醫生出具詳細的傷情證明,並請人拍下傷處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5)如果你受到嚴重的傷害,並希望你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懲罰,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他犯傷害罪,並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鑒定,這將是判定他對你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

(6)如果你正在遭受傷害、無力自衛,你可以大聲呼救,並打110報警電話;

(7)如果你受到嚴重的暴力威脅,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你沒有必要像戰戰兢兢的羔羊那樣回到他身邊,承受不可預知的危險;

(8)“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揚”、“認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險的,它們使你放棄反抗和求助,須知只有你自己發自內心地反抗這種暴力,外界的幫助才有可能發揮最大的威力;

(9)為了永遠擺脫這種痛苦,你可以和他離婚,他毆打你的證據也是訴訟離婚的有力證據;

(10)你可以依據《婚姻法》46條的“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當暴力發生時女性不要示弱。

遭受家庭暴力的人若有充足的證據,可以依法向警察機關或法院提起訴訟,認定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有:物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種處理記錄、病歷、照片、影片等

家庭暴力的證據怎麼收集?

當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後,應該及時進行收集、鞏固證據,以此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組織、工作單位等,尋求幫助或者調解,或者直接向警察機關報警。日後進行訴訟時,可以請求相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尤其是警察機關的出警記錄。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傷,則一定及時去醫院治療,並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療費的票據等。此外,還要在當時進行拍照,保留好照片。傷情嚴重的,報警後,由警察機關委托進行傷情鑒定。

(3)如果家里或者身邊有條件的,可以進行錄音、攝像等,並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或者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無論是物證、書證還是證人證言,只要能證明存在家庭暴力,只要舉證合法,程式完備,都可以作為證據,以此來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全文)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預防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處置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護令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三條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反家庭暴力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

第五條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原則。

反家庭暴力工作應當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保護當事人隱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給予特殊保護。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預防

第六條國家開展家庭美德宣傳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識,增強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識。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在各自工作范圍內,組織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傳教育。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應當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傳。

學校、幼稚園應當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婦女聯合會應當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納入業務培訓和統計工作。

醫療機構應當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診療記錄。

第八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開展家庭暴力預防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協助。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開展心理健康咨詢、家庭關系指導、家庭暴力預防知識教育等服務。

第十條人民調解組織應當依法調解家庭糾紛,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發現本單位人員有家庭暴力情況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做好家庭矛盾的調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條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以文明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不得實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處置

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十四條學校、幼稚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條警察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警察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警察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警察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警察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條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第十九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緩收、減收或者免收訴訟費用。

第二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警察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第二十一條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

第二十二條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對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進行法治教育,必要時可以對加害人、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護令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警察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四條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第二十五條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條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請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第三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復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警察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警察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條學校、幼稚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向警察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六條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1回頂部

隨著女性地位的逐步提高,現代女性在面對家庭暴力時,敢於說“不”,作為一名執業律師,我感到很高興,但是,在我接觸的有家庭暴力經歷的受害女性當中,還有很大一部分,不清楚怎樣保護自己的安全,或者當走到離婚邊緣時,才發現自己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自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怎樣才能保護好自己呢?作為一名執業律師,我想從法律的角度為廣大女性支幾招:

第一、就是要樹立一種意識,即家庭暴力不再是“家丑”,它已經上升為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早已經過時,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時,要大膽的說出來。據中國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在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0.81億個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約占全國家庭總數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據報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婦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過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問題已經上升為一個社會問題,因此,一定要重視婚後的第一次暴力,絕不示弱,讓對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大膽的說出來,讓大家從心里上支持你很重要。

第二、在緊急情況下,遭遇家庭暴力,要報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3條的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警察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警察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予以行政處罰。”從以上法條可以看出,如果一旦報警,警察機關必須出警,並且必須予以制止,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警察機關應當處罰。

第三、如果身體受到傷害,要在第一時間去醫院,並保留下驗傷報告、醫生診斷證明等,這些以後都可以作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證據。

2回頂部

第四、手機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時,你能用手機將過程拍下來,也是一種證據來源。

第五、家里人也可以作證(例如老人或者孩子)。

第六、經過努力,對方仍不改暴力惡習,離婚不失為一種理智的選擇,這也是擺脫家庭暴力的一種方法。

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全面提高婦女素質也是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法

首先要提高女性的文化素質。在現代社會,教育越來越成為人們參與社會生活,擔任社會公職,從事社會勞動的必要條件。文化素質偏低,不僅限制了婦女在菜市場經濟競爭中的能力和擔任社會公職的廣泛性,也使她們往往不敢也不願同男性競爭,在家庭中也往往處在被支配地位。因此,一定要鼓勵女性透過各種渠道,提高文化素質,掌握生產技能,從經濟上真正的獨立起來。

其次,要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由於文化素質低,婦女缺乏享有和行使權利的能力,對自身權益的保護意識淡薄。因此,應當有針對性地向婦女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使婦女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也是我自己在執業過程中所追求的

再次,要培養女性的“四自”精神。幾千年封建社會對婦女的壓迫和歧視,造成了婦女的弱者意識,依賴性大,自卑感強,缺乏“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因此,要大力培養婦女的“四自”精神,使她們充分認識到女性的優勢,進行正確的自我評價。

如果廣大女性能夠做到以上幾點,相信家庭暴力會遠離你身邊,你的生活會洋溢在自由、積極、奮進的氣氛當中。

關於家暴,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遭遇家暴不是不知道解決的方法,但很多女人總是在思想上束縛著自己。如果當我們遭遇家暴,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其實解決家暴不難,只是女人在這件事情上很容易作繭自縛,為了家庭為了孩子委屈了自己卻要一直承受家暴。

解決家暴並不難。

1、走出思想區域,了解家暴危害。

很多女人遇見家暴的第一個反應,是想要保全家庭。擁有了和他的孩子,對孩子負責,對自己的家庭負責。可你又想過負責的後果是什麼嗎?對於你,與你們的婚姻,你們的孩子是會有什麼樣的危害呢?家暴,他並不是一個委曲求全就可以解決的問題,面對嚴重的家暴,我們甚至需要用生命來結束它,不要覺得我危言聳聽,暴力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拒絕的。2、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

現在已經是一個男女平等,互相尊重的時代了,爹媽養育了我們這麼多年,絕對不是為了到誰家去挨搭計程車,很多女孩性格溫柔、體貼,遇到了家暴希望用自己的溫柔化解一切,可這種溫柔卻縱容了家暴的形成。做為一個老婆,一個女人,我們不應該去當誰的沙包,我們每一個人都擁有獲得幸福的權利,我們嫁給他,是為了和他一起建造更加美好的未來,為自己的後半輩子找一個依靠,而不是去委曲求全,當一個不要錢的!鮮活的!有血有淚!的“沙包”。3、為你父母想想。

嫁人的時候看著父母心里都會酸酸的吧,沒有你的家里面冷冷清清的,他們是那麼的希望你能夠幸福,我們為了讓父母省心不去告訴父母這件事情,但是選擇了不告訴就可以讓你們的父母更好嗎?他們辛辛苦苦養育成人的孩子啊!他們以為已經獲得了幸福的孩子啊!卻承受了不該承受的一切!去跟他們坦白吧!去說說你的委屈,趁他們還在,去尋找一個可以幸福的機會。理性的說,父母的經驗遠遠大於我們,他們更明白怎麼處理這些事情,也會讓你更有勇氣去面對家暴,遠離家暴。4、為你的孩子想想

很多人都會陷在一個思想誤區,離婚就是對孩子不好,那麼請您思考兩個問題,您丈夫的家暴不會延伸到您孩子的身上嗎?您和您丈夫的家暴行為對孩子的心理會造成多麼大的陰影,您計算過嗎?不要以為你的容忍就是對孩子好,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其實對孩子來說,看著不和諧的家庭,甚至眼睜睜看著自己最愛的媽媽被自己最愛的爸爸打,這對孩子幼小的心靈是多麼大的打擊,而這種家暴行為難道就不會教壞您的孩子用拳頭說話嗎?!5、他愛你並不代表他可以打你哦。

我曾經看過這樣的一則資訊———男方在打死女方後接受采訪說:“我愛她!我很愛她!我打死了她我非常的後悔。”而女方一再忍受他家暴的原因也是因為男方的這一份愛,愛她如此,愛到了剝奪了她生的權利,這樣的愛你要嗎?他愛你不代表他可以打你,不代表你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原諒他,直到付出你的生命。很多家暴都非常的瘋狂,酒醉後的家暴更是失去了所有理智,這個時候愛顯得多麼的微小,多麼的無可奈何。6、他值得原諒嗎?

看完上面這些,你可以問一問自己了,他值得你的原諒嗎?他能夠變好嗎?

其實一旦能夠被稱為家暴,就說明這種喪失理智的行為已經開始顯露了。如果不能夠得到及時的遏止,那麼就會造成更嚴重的家暴,甚至家暴如同日常便飯。一次的言語不和,溝通不順暢,我們可以用柔和的辦法去解決,三次四次就一定要走法律渠道。

7、為他找一位心理醫生

家暴還輕微的狀況,丈夫也願意配合我們解決家暴的問題,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一位心理醫生。家暴是因為心理上的疾病,找一位心理醫生,解決他心理上的問題。或許這可以挽救你們的婚姻,讓他變回那個你愛的他。如何自救走法律渠道

8、打110的同時求救附近居民。

“遠水救不了近火”必要時候我們撥打110的同時去求救自己的鄰居,小區的保安,反而顯得更為奏效,也為了以後我們取得證人更加方便,當他打你的時候,不要要什麼面子,這個時候逃跑去找人是最好的辦法。需要注意的是警察機關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勸阻制止的義務,卻沒有主動處罰實施暴力者的義務,除非受害人進行了申請。

9、去婦聯,居委會請求幫助。

婦聯、居委會是起到勸阻、調解的作用。

10、法院起訴。搜集被施暴的證據,越詳細越好,被搭計程車醫院證明,還有附近鄰居,警察的證人證明,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也更有利。

家庭暴力的常見類型包括身體暴力、冷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等,不同類型的家庭暴力,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一定要記住,遭遇家暴要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並保存出警記錄。

WWW.BaZHiSHI.c%oM

猜你喜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