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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04: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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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村务公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载体,也是县委、县政府今年大力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县政协通过走访基层、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全县村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组认为,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村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首先,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农村服务中心的建设。要坚持党政主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加强统筹协调,在政策、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村级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扶持村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对新建、扩建和改造提升的村级为民服务中心,由县财政给予分类、分档补助,通过部门挂钩、共建、引导社会力量捐赠等方式,支持其建设。县里成立了“村规民约”服务中心暨基层社区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村规民约”领导、镇领导、村实施、区(镇)联办”的工作机制,由区(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由政工书记具体负责,成立了工作办公室,负责村规民约的规范服务管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党组织书记要具体组织实施。我们要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村都建成“不出村,不落一户”的惠民、助民、安民、乐民之家。县内210个行政村中,今年计划完成135个,目前,72个村已通过验收,正在建设的有63个。

第二,村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推进中亮点纷呈。县乡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明确,坚持“三不”原则,即不增加村级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动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制定了新建、扩建、改造和提档升级方案。曾多次召开村级服务中心建设现场观摩会,以点带面、典型示范。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将村级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纳入了“月月看,家家到”的季度项目观摩内容,对村级新、扩、改、建实施情况,按建设服务功能的要求进行了专项考核验收。我们发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专门办公室没有了,老板娘的桌子和椅子也不见了,村干部统一在服务窗口办公,与群众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了;所到之处,服务窗口明显增加,服务队伍明显壮大,服务场所明显扩大,让我们为之一新,为之一亮。

第三,服务人民的功能体现了方便快捷的服务理念。县乡两级政府牢固树立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理念,使村务公开具有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和社会经济三大功能。遵循“小平台、大服务”的思路,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代办,并向村民提供“菜单”式服务,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基层“政务超市”,让村民不用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大部分通过验收的村为民服务中心,都能够按照“服务场所最大,办公面积最小”的要求,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服务硬件配套,服务内容齐全,标识醒目,窗口有专人值班。根据“优质、高效、价廉、方便”的卫生服务要求,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根据农村社会管理网格化、常态化、精细化的要求,构建农村社会管理网格体系。根据“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为”的原则,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区(镇)建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服务中心、村级代理服务站、组代理服务点三级代理服务网络,健全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代理服务机制,实行群众事务代理首问登记制度、服务环节跟踪制度和承办结果通报制度。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首先,规划需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工作规划新建、扩建、改造的村务公开项目,由于各村经济基础不同,所处的地理位置也不同,给村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带来困难,特别是一些村务公开项目的扩建、扩建,有些项目的建设风格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不相适应、不协调,缺乏前瞻性和特色;有些项目的交通区位优势不明显,服务功能辐射不合理;有些项目的新建、扩建村务公开项目没有建设用地指标,仅开发区就有11个村遇到了用地指标难题。

第二,服务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一些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由于受到体制、编制、人员或场所的限制,如供水、供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个人存取款业务等,无法在村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一些村民在村卫生所就医条件有限,把小病拖成大病后送往县医院;一些公共汽车无法到达为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尚未到位,服务内容和质量与群众需求仍有差距。

第三,进一步明确资金筹措的渠道。根据一些村干部反映,以前每年申报的自收自支收入都有水分,有的只是从财务账上过一次,村没有实际收入。对大多数经济薄弱村而言,新的服务中心建设面临困难,自筹资金确有困难,有的村服务中心先由村长垫资建设,后期装修、设备等费用尚未到位。

第四,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对原农村改革后的村庄,在建设卫生服务站、农资超市时,未充分考虑到原村周边卫生院、超市的建设情况,存在重复建设的现象。没有设村为民服务中心的卫生服务站,要求统一建在为民服务中心内,存在着不切实际、一刀切的做法。

第五,进一步优化服务人员配置。一些村干部没有按时上下班观念,平时有事没事就打烊,还存在着人难找的现象。尤其是卫生站的工作人员性质不同,大部分实际临床经验不足,技术水平有限,老百姓在卫生站治病时感觉不踏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一以贯之地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建设村级服务中心的总体要求。村务公开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公共服务向农村有效延伸,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建设好村务公开示范点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这三年的建设,必须把村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得更加完善。村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主政治等各个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区(镇)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村务公开工作真正成为农民群众“问政于民”的第一道防线。

第二,始终把控制好村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债务作为工程建设的底线。新村务公开服务点的经费都在一百万元左右,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确有建设资金困难的村,县、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协调解决部分村的资金困难,积极引导驻村企业、私营企业主、社会能人捐款捐物,不得拆东墙补西墙,不得将债务遗留给村,不得将矛盾留在村内。若建设资金不到位,宁可因陋就简,等到时机成熟时再进行。村务公开工作中心验收后,不能再有一分一厘的债务,这是一项严格的要求,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这是一项沉重的历史责任,不能有任何后遗症。第三,要善始善终,把优化服务功能作为建设村级服务中心的首要任务。村务公开服务中心是基层群众服务的第一线平台,要进一步拓展功能,成为为民服务的基层主战场。在工作中,要始终把为群众办好事作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适应城乡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趋势,立足于农村实际,以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导向,“零距离”为群众服务。对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增加一些便民服务项目,如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设立公共服务费代办点等,并在村庄中设立业务代理点,让基层群众少走一步路,少跑一个部门,少找一个人,促进政务、商务和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发展,积极推动服务职能由政务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对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村庄,应根据群众需要,设立公共食堂、文化娱乐活动、老年人活动中心、生活超市等公共服务项目,让群众进城办的事,在村里也能办好。第四,要实事求是,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验收。持续改进考核机制,对民生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要因人而异,既要考虑基础条件,又要考虑村民的实际需要,既要注重实效,又不影响功能,不把建筑面积作为硬性指标,不把房屋的新旧影响考核结果,要把服务标准化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县级纪委要按照效能建设要求,加强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和规范运行的监督,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反对“大操大办”和相互攀比。村务公开工作在村务公开服务中心建成后,要认真进行财务审计,公开账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村务公开进一步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群众参与的“温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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