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条、《军官服役条例》
第六条、第三十九条和《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律的有关规定,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所在部队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和安置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诉。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 收集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向什么机关投诉】相关文章:
★ 劝人饮酒的方式
★ 如何写一篇合格的自我评价
★ 公文语序安排的一般方法
★ 科技论文写作的注意问题
★ 先进事迹材料的写法
★ 报告的分类与写作
★ 销售工作计划制定的简单步骤
★ 秘书必备的公关技能
★ 写好读后感活用“四字诀”
★ 女人到底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