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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2 0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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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网友发布的《关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所属研讨体会类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结果显示:一、目前,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是:全区共有老年人26.5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5.94万人,占总人口22.4%。七十五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317人,“三无”老人406人。二是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从2010年底开始,每年向6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人发放生活补贴300元,并为85-99岁的老年人购买医疗保险;向85-99岁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1000-1200元;向10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300元;2016年,政府出资10万元,为全区7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购买500台老年机。2017区财政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410.6万元,累计发放金额1641万元。㈡服务方式趋于多样化。第一,全区建成5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区、街道、社区三级联网。在此基础上,建立集日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XX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福乐园社区、新华家园服务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第二,政府向城乡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加盟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以“12349便民服务热线”信息平台为依托,为老年人提供餐饮助洁、医疗助购、急症护理、精神关怀等居家养老服务。从2016年底到2017年8月底,共为462名老年人提供了154次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社会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还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民政、财政、老龄、人力资源、发改、卫生、食药监局等多个部门,从我区的实际情况看,这项工作基本上是民政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合力,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委员会成员认为,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发展。第二,社区服务的功能不够完善,缺乏强有力的推动机制。就调查情况来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能够提供的日间照料服务仅限于清洁卫生、上门拜访等相对简单的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医疗保健、家用电器维修、上门理发、送餐等较高级的家政服务在我区还是空白,而这些服务都是老人非常需要却又无法自己提供的,形成了服务无人提供,而老人又不是最需要的。由于受到人员、服务内容等方面的限制,2013年我区投入建设的“电子保姆”呼叫系统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造成资源浪费,设备空置。2016年由市民政局牵头重新启动了“12349便民服务热线”,试点设在XX区的养老服务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虽然已经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些服务,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服务联盟商的服务水平和价格高低不一,老年人的消费水平不同,对服务价格的需求也不同,供需双方容易产生矛盾。第二,老年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认识存在偏差,老年人经常提出超出服务范围的要求,认为政府的服务应该是一揽子的,不应该由个人承担费用,例如送老年人去医院打车的费用不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之内,而老年人认为应由政府购买的服务,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就质疑服务的真实性。㈢服务覆盖面有限,缺乏可持续的财政支持。第一,我们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资金,其他社会力量很少参与,造成资金投入单一,数量不足。其次,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缺乏专门的经费保障。虽然每个社区都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服务,但由于后续资金来源有限,使得服务不到位,每个社区的服务中心成了“摆设”。第三,政府每月拨款给高龄、特困、低保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部分老人的生活困难,但要提供比较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经费还远远不够。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社会参与不够,真正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低收费服务的老年人数量与有特殊困难老年人人数的比例偏低。缺乏专业的服务平台和服务队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第一,由于居家养老工作的社会参与程度低,基本是在政府主导、社区主导、社区负责的情况下进行的,而目前社区承担着街道和政府部门转移的大量行政职能,人员配置过大,工作负担过重,无法抽调专职人员从事居家养老工作。其次,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多为下岗人员和农民工,文化程度低,又没有受过正规专业培训,难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影响到老年人及其家属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同感和接受程度。第五,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认识不足,关注不够,缺乏发展的动力。尽管养老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其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建立养老机构、增加床位等方面。对于居家养老形式切合老年人的情感和心理特点,缺乏了解和认识,有些社区服务中心还处于应付上级检查、面子工程的状态。通过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观念和消费意识,走访老年人及其子女、社区干部等,都认为居家养老就是“在家养老”,造成这项工作推进过程中既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又缺乏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对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建立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第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提出由民政局牵头,各社区参与,对各社区的居家老人进行摸底、分类,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的居家老人服务计划和服务内容、标准等。第二,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发挥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助餐、助护、护等服务项目为切入点,在1-2个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试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借鉴试点经验逐步推广。第三,健全工作监督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各项服务标准,要认真加以细化,并在服务项目上予以公示,体现公平、公开的原则;要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和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并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标准和价格,建立健全“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信用体系,确保服务供需双方的长期稳定;要联合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质量、服务范围和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发展。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将“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将居家养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为老年人提供看得见、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服务。第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慈善机构、企业捐赠等方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资金,实现服务投入的多元化。第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第一,专业服务队伍的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充分挖掘与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有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第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通过培训、考核、使用、激励等环节,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我们建议政府将其作为免费培训的支持对象。第三,健全志愿机制。在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等工作机制上逐步完善,推动老年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第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第一,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要切实把老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提高认识,凝聚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第二,大力宣传老年人如何选择居家养老方式。每一个街道社区都要组织力量“进门、入户”,做好宣传工作,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养老意愿进行摸底调查,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的翔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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