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一般员工辞职所担负的义务就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注意,此处所说的通知仅是单方面的告知,所以不必担心领导会不批准之类的问题,而且与手续办理与否也没有任何关系。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为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尽的义务。
【提出辞职三十天后可不再上班】相关文章:
★ 辞职申请的写作格式
★ 求职信怎样写才更有亮点
★ 我国LCCIEB考试中心列表(一)
★ 秘书该掌握哪些职业技能
★ 撰写辞职信的几个技巧
★ 辞职报告怎么写?
★ 小议求职信的写作技巧
★ 护理专业论文的写作技巧
★ 涉外合同的写法
★ 坐班族 让肌肉不再酸痛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