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古诗大全| 教学资源| 作文| 扒知识| 扒知识繁体

浅析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

发布日期:2021-03-04 01:28:25

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1.公务员队伍法治观念落后

现代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归根结底。是要依靠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来实现的。目前,在我国各级行政系统内部已经以政策文件的形式确立了法治政府的行政理念,但仅停留在制度运行的层面,公务员队伍对于法治政府内涵的理解仍然不很到位,很多行政管理行为并没有按照依法行政、服务行政、效能行政的法治政府的要求进行。目前,在我国各级行政系统内部已经以政策文件的形式确立了法治政府的行政理念,但仅停留在制度运行的层面,公务员队伍对于法治政府内涵的理解仍然不很到位,很多行政管理行为并没有按照依法行政、服务行政、效能行政的法治政府的要求进行。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运行,但在实际行政管理活动中,公务员队伍往往并没有做到这些。行政执法人员对自身权力范围不甚明确,倾向于将自身权力扩大化,常常造成了多部门的职责权力交叉,很多行政案件的办理过程未按照法定程序,公务员随意按照个人意志进行办理,行政权力的运行较多地带有行政长官个人的意志,其权威性大于法规政策的实际规定,形成人治大于法治的局面。服务行政,要求行政机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扮演社会生活服务者的角色。实际运作中,公务员只是将人民群众视为视为行政管理行为的单向接受者和被管理者,忽视了服务性职能的履行。效能行政,要求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办事讲究效率,注重成本与收益的比率,力求行政成本的最小化,但由于行政资源的公立性特征,公务员并没有节约成本的动力,从而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2.社会矛盾复杂化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挑战

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莫过于当前的社会矛盾的凸显,特别是我国加入WTO,融入经济全球化之后,贫富差距的扩大导致的社会矛盾主要呈现出下列特点:第一,突出表现在经济性矛盾方面。社会矛盾归根到底是经济利益分配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的收入差距很大,且收入分配政策的调节作用还不甚明显,使得经济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利益分配格局的重新调整,还会不断有新的经济性矛盾涌现。收入差距过大,首先不利于国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实现以需求促进消费因为在经济学上看来,占人口少数的夫人手中持有的货币数量再多,其消费能力是有限的,要想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方法只有让大多数人手中持有的货币数量增加。相比其他世界上的经济大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主要以消费拉动为主不同,我国GDP的增长主要依靠的是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兴建工程拉动,明显呈现出后劲不足的劣势。其次,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会造成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心态失衡,不利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第二,社会矛盾解决的难度增大。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多以群体性矛盾为主,但这并不是短期形成的,而是各种矛盾长时间积累的结果,有些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更加考验政府的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如果处置不当,就会由小问题转化为大问题,给社会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二、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建设路径我国有着漫长的人治的历史,法治政府的建设因此显得基础薄弱,这就决定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必然是漫长,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治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把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

依法行政的内涵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公共事务,依法行政中的法,不仅指的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规,而是更为广泛的法律。为此,政府要完善和补充相关缺乏行政法律规范的领域,对政府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和完善,对仍然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法规予以保留和继续完善,对不合理的行政法规予以及时地取消和修改。对缺少行政法律规范的方面,要组织有关专家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起草立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核心要求即是转变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定期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大力培养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公务员心中树立自身的工作能力,直接关系着政府的行政能力的使命感,严格按照尊法、懂法、用法的要求进行权力的行使,妥善处理各类社会问题,不断促进我国政府法治化程度的提高。

2.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实行行政责任制

法治政府就是负责任的政府,法治政府不仅要对自身的行政行为负责,而且也要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负责,因为政府的行政权力是人民让与的,政府也要对自身行为的过程承担责任,实现权责统一。行政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可以使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权力的运用更加谨慎,不至于偏离为人民利益服务的轨道。首先要以法规制度的形式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严格规范行政主体,确保一旦出现行政部门的失职行为可以准确找出是哪一行政部门的责任。同时确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以此督促行政首长树立危机意识,认真负责地领导本部门的行政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是行政责任制落实之后紧接着的重要一步。目前,我国的责任追究制度并不完善,追究力度不够,很多违法行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往往只受到程度很小的惩处,对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警戒作用不强。因此,要根据不同的违法行政行为,制定详细的追究责任细则。任何人不论官居何职、资历、功绩多大,都要按照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毫无例外。

3.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创造和谐的法律环境

如果公众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享有的权利,并在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保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自觉遵守法律,那么这种法律意识就会成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巨大推动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要求党和政府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媒介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只有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对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并积极地予以配合。当法治真正内化为每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和人生信仰时,社会便会形成一种知法、懂法、守法的和谐的法治氛围,社会矛盾就会大大减少,法治政府的行政压力也会相应减轻。

  • 浅析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_wEMkNKm5Qn.

  • 浅析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_.docx

  • 类似文档请点击tags标签查看,或者站内搜索:
  •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