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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1-02-02 12:19:13

温馨提示:文章最低端有word版免费下载链接2014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2014年4.25宣传主题:接种疫苗,保障健康 

范文1

 

鼓楼区2014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以街(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七苗”接种率:以街(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疫苗相应传染病发病率:“脊灰”、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城区不发病,麻疹发病率城区小于1/100万。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2005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利用各级政府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契机,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区卫生局构建“幸福鼓楼、健康同行”计划要求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至少举办一期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保证周六在内至少三天的接种日。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按要求结合社区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区免疫规划工作检查,主要考核儿童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疫苗接种质量、冷链管理情况及免疫规划有关资料整理、收集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区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苗登记制度,保证冷链正常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汇总工作。我区现有冷链设备大部分已更新,今后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工作并加强冷链管理,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
    六、开展人群抗体水平及免疫成功率检测。为了解辖区1-15周岁儿童接种疫苗后免疫状况,评估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后的免疫水平,根据“知情同意、自愿检测”的原则动员适龄儿童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了解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后的免疫状况,评价免疫预防接种质量和水平,为制定科学的免疫预防策略和工作方案提供依据。按照相关要求为检测结果阴性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八、认真执行《福建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对特殊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加强对各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工作督导落实,提高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
    十、继续落实消除麻疹工作,针对麻疹防治相关知识召开培训班,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采样,并对确诊病例周边开展含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十一、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2月5日

范文2

双峰县2014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14年是我县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第七年,为更好的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费政策和各项措施,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和省、市《2014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不懈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不留免疫死角

(一)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各项措施和免费政策,扎实有序推进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本县常住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电子信息档案率100%,流动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0%以上,电子信息档案率达到85%以上。

(二)继续大力推行村卫生室预防接种的模式,积极推进村级设点,充分调动村医生开展预防接种的积极性,落实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定点与上门巡回接种服务模式。

(三)根据《娄底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单位的设置,健全预防接种网络,按照“不交叉、不遗漏、全覆盖”的要求,合理划分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免疫空白。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和第三批市级示范门诊创建工作,力争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100%,市级示范门诊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直医疗保健单位要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要在确保国家免疫规疫苗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疫情,科学、规范、稳妥地开展二类疫苗宣传推广预防接种工作。

(五)要进一步完善二类疫苗的管理机制,规范二类疫苗的价格,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疫苗管理,保证“双安全”,即疫苗质量安全有效,接种工作安全规范。

二、认真落实消除麻疹工作措施,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一)要有效落实麻疹疫苗常规接种工作,确保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巩固和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首针接种及时率>80%(即8月龄内完成首针接种)。在入托、入学儿童中,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4〕2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份认真做好8月龄~6岁(200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三)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做好麻疹监测工作。以县为单位,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要确保每一例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均进行报告、采样、检测,对每一例麻疹病例均应及时进行追踪,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咽拭子标本采集率达到85%以上。暴发疫情实验室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均达100%。

(四)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要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卫生局将就消除麻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并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下发通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单位。

三、加强AFP病例监测,搞好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巩固无脊灰成果

(一)维持高水平的脊灰疫苗接种率,消除脊灰野病毒和疫苗衍生病毒流行的条件。

(二)保持AFP病例监测系统的高度敏感性,加强病例报告与主动监测,认真开展病例调查,及时采集、运送粪便标本,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疫苗衍生株病例和可能的输入性野病毒病例。主动监测结果及主动监测汇总表要及时通过网络报告。报告发病率不低于2/10万。监测质量达标: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100%(以实际住院地计算);麻痹发生后14天内双份合格标本采集率≥90%,第一份标本入院后48小时内采集率≥90%;标本7天内送达率≥90%;60天随访、75天随访表送达省疾控中心及时率≥90%;AFP病例OPV3剂次接种率>90%。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就诊史的AFP病例不得漏报(凡15岁以下弛缓性软瘫均要报告)。无高危病例出现。

(三)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4〕3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4月认真开展2007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两轮查漏补种工作,所有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脊灰疫苗、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要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漏种剂次的补种。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县卫生局将组织开展脊灰疫苗接种及脊灰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结果通报全县。

四、做好流脑和乙脑的防治与监测工作

(一)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的预防接种且保持高水平接种率(≥90%)。

(二)按照《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和《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要求时限网络报告个案,且专报≥大疫情。

(三)加强对流脑病例的调查及标本的采集检测工作。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将调查报告于下月5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采集病例脑脊液、双份血及密切接触者咽拭子样(每个病例采集接触者样不少于10个)进行检测,结果于下月10日前上传专病网。

(四)乙脑病例(包括疑似)10天内实验室结果报告率≥80%;确诊病例发病后8月内完成病例随访率≥80%。

五、乙型肝炎监测

(一)规范乙肝的疫情报告工作,做好15岁以下人群的乙肝个案调查和上报工作。要求发现病人后7天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录入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专报系统数据≥大疫情数据。

(二)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和全程接种率。酌情开展一次甲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努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一)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有效,降低因服务质量导致的投诉事件,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工作,督促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点、村卫生室切实落实预防接种告知程序。

(二)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平台网络直报个案调查、处理记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以接种单位为单位达100%。AEFI发现后在48小时内报告率≥90%,AEFI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AEFI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90%,AEFI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AEFI分类诊断率≥90%。

(三)建立疫苗接种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因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疫苗接种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和接种者的责任,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承担适当赔偿金额,情节严重,取消接种人员资质,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七、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管理、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

(一)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辖区适龄儿童信息个案管理率达到100%,以乡镇为单位数据上传完整率达90%以上(以国家平台数据为准)。

(二)三月份在全县正式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发布、反馈、沟通的信息化,有效解决接种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迟种、漏种、应急接种等信息沟通滞后问题,以提高及时接种率水平。

八、加强疫苗、注射器以及冷链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与管理工作,特别是疫苗的冷链保管。同时,坚决杜绝浪费,确保疫苗和注射器的质量。

(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实现疫苗(一、二类疫苗)、注射器及冷链设备信息的网络管理。完成出入库实际操作三日内录入系统上报,下级单位每月8日前在网络上确认上月数据。

(三)冷链室有明显标识,冷链设备有专人管理,有设备台帐、温度监测、保养和维修记录情况。冷链设备完好率100%、使用率100%。

九、扎实开展春秋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一)协调教育部门做好2014年春、秋季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工作,规范查验程序,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及时补种及建卡建册。

(二)做好现场督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三)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全部开展查验工作,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

十、开展儿童疫苗接种率调查工作

(一)为了掌握免疫规划针对疫苗接种率的真实水平,了解影响免疫规划接种率的因素,以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于6月底、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8月份开展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二)迎接上级免疫规划工作检查,对0~7岁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三)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一次0~15岁儿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行动,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辖区内15岁以下人员电子信息档案并逐级上报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疾控中心。

十一、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围绕“3月份免疫规划宣传月”、“4.25”等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要于4月27日前上报宣传总结和现场图片。

(二)组织开展1~2期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预防接种实施技术、安全注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AFP监测、麻疹监测、乙肝监测、流脑监测等。

(三)各乡镇均应对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开展2~3期业务培训。

十二、建立免疫规划工作月报制度,继续开展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督导工作

(一)建立免疫规划月报制度。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在每月5日前、县疾控中心在每月8日前以邮件方式上报免疫规划工作月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进度报表”。

(二)继续做好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经常性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情况写出“双峰县免疫规划工作情况通报”向全县通报。

(三)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开展半年、年终督导检查。

(四)迎接省、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检查行动。

十三、规范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免疫规划每月考评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湖南省免疫规划(量化部分)每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要求所有表格、督导资料从年初开始规范格式、内容,及时小结归档。

(三)要求所有各类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范文3

开福区2014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14年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全面落实和升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为中心,以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和门诊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接种率调查和免疫规划督查为入手点,以规范预防接种服务为基础,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免疫接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免疫规划管理与服务水平,强化疫苗针对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根据2014年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深入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任务

1、努力提高免疫接种率水平。以街(镇)为单位儿童出生建卡人数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街(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2、严格执行接种运转程序。实行按月调查摸底、接种和录入,严格按应种数上报疫苗计划,基层接种人员及时录入接种信息,接种卡、接种证、电脑、报表、登记册“五对口”率达到95%以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涂改行为发生。

3、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报表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数据质量,尤其是新增扩免疫苗的接种率监测数据,及时报告率达到100%,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4、认真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要和托幼机构、学校形成长期常规工作制度,以街(镇)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小学的新入校(园)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无证、漏种儿童及时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接种证持证率达到100%。

5、加强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免疫规划工作。制定适合市场、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等流动儿童聚集地区的免疫管理措施,提高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

二、切实实施好国家消灭(消除)重大疾病工程

1、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确保消灭脊灰目标的实现

⑴继续保持AFP监测系统的敏感性与及时性。按照《全国AFP病例监测方案》要求,每年开展2次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主动搜索,AFP病例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卫生部要求。

⑵对驻区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开展AFP病例报告的培训工作,明确报告内容、要求和留样标准,提高报告责任意识。要求医疗单位组织培训,区疾控中心协助培训和考核。

2、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实施

⑴巩固和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根据上级安排适时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以街(镇)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

⑵高度重视麻疹疫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各街(镇)个案调查率和调查及时率达到100%,散发病例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100%,暴发疫情全部进行实验室确诊。一旦发现麻疹病例,属地接种单位要及时展开流调和处置,杜绝二代病例出现。

⑶适时选择性地开展麻疹抗体水平监测。2014年是消除麻疹的关键年,今年将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分层、分片选择不同年龄段的目标人群开展麻疹抗体监测,年底前进行对比分析。

三、在大学和高中学生开展乙肝健康教育和疫苗接种项目

根据市疾控中心制定的《关于大学和高中学生开展乙肝健康教育和疫苗接种项目实施方案》,各街(镇)做好高中、大学生乙肝疫苗补种和乙肝健康教育项目工作。

四、做好甲乙肝和流脑、流感等疫苗针对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1、继续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与妇幼机构的联系,以加强辖区孕产妇摸底登记和提高新生儿住院分娩率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率,首针及时率达到95%以上,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首针及时率较低的街(镇)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切实改变落后局面。按上级安排,开展全区乙脑、流脑和15岁以下儿童乙肝常规监测工作。

2、科学、合理、有序地做好Ⅱ类疫苗接种工作。结合我区传染病流行情况和疾控工作需要,针对甲肝、乙肝、风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发病率较高的实际情况做好Ⅱ类疫苗接种工作。

五、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1、上半年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资质进行审核和重新认定。符合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规范要求的单位,由区卫生局统一换发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同时将对全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和产科“两苗”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接种人员不得从事疫苗接种活动。根据省、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的相关要求从各预防接种单位中择优树立1-4个规范化门诊建设模板单位,促进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发展。

2、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疫苗的规范化管理,严把疫苗入口,规范疫苗渠道,完善疫苗的领取和出入库登记制度。按照“计划供应,避免浪费”的原则分发和使用疫苗,认真记录出入库和接种信息。

3、规范冷链系统运行。

⑴保证冷链运转次数。要按时开展接种活动,以保证扩免疫苗全程接种及时率达到85%以上;各接种单位储存疫苗不得超过当月使用量,杜绝疫苗积压和浪费。

⑵严格冷链全程质量控制。在疫苗领取过程中要保证全程冷链运输和储存,运输温度必须达到要求,运输、储存过程必须有温度记录,每日登记2次实测温度。对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疫苗的储运质量。

⑶建立冷链管理档案。利用《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冷链设备电子化档案,完善冷链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定期开展有效的冷链监测和维护,保证冷链设备的充分合理利用。 

4、规范常规接种服务。各接种单位要在接种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接种疫苗的品种和方法等相关资料。接种人员在接种前要告知受种者及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履行好知情同意的义务,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家长签字后接种,接种后留观,并做好接种记录,保存接种资料。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开展接种,严禁向适龄儿童强制推销Ⅱ类疫苗替代Ⅰ类疫苗接种。每次接种时,现场必备接种应急处置药品,接种人员要熟练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的基本技能和AEFI的报告制度。

5、加强安全注射管理。各接种单位设专门工作台,并有醒目标志,卡介苗实行专人专室(台)接种。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严格实行一苗一针一注射器,废弃注射器统一回收登记,统一焚烧处理。

六、努力抓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1、提高调查率和报告率。进一步规范全区AEFI监测系统,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异常反应及时调查率达到100%,报告卡、调查表完整率100%,街(镇)报告率达到90%以上,减少零报告。对所有Ⅰ类和Ⅱ类疫苗的异常反应均要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和零报告单位开展主动搜索。对儿童监护人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科学规范化、人性化、程序化的调查和诊断,做到件件有结论、有回复,属于AEFI的病例要及时上报。

2、调整充实调查诊断专家组。区疾控中心将组建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包括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小儿科学、神经内科学、皮肤病学、药物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严肃诊断和处理。对于儿童监护人申报的AEFI病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不得无原则承诺补偿;医疗机构对接诊的诉述可能与疫苗接种有关的病例要积极给予对症治疗和护理,并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但不得随意解释和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各级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做好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培训工作。今年将对基层业务人员、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积极开展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异常反应诊疗知识。

七、大力推进儿童信息化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已开通信息报告的单位应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100%的建卡儿童通过计算机录入管理,电子卡和接种证一致率达到100%,各街(镇)每月接种完成后5日内录入率达到90%以上。

八、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1、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坚持区级至少每两月督导检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开展追踪随访,各接种单位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不断纠改缺陷和问题,总结经验并上报区疾控。

2、不断规范工作资料。认真整顿和归档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按照“科学实用,收集齐全,数据真实,逻辑合理,便于利用”的原则,各接种单位在上半年内对各种免疫规划资料再做一次整顿和检查,务必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水平。

九、开拓创新,有计划地实施我区免疫规划工作的全面升级

1、各街(镇)要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免疫规划工作新模式、新思路,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健康教育和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广新经验和新模式。

2、加强与教育、计生、妇幼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和联系,将免疫规划知识纳入计生、妇幼教育、医疗机构业务培训的常规课程,提高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为免疫规划工作开展铺平道路。

3、为进一步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普及预防接种相关知识,提高居民知晓率和依从性,我区将组织各预防接种单位在三月份、四月份开展免疫规划知识群众问卷答题活动和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知识竞赛预赛,并选拔优秀的基层工作人员和部分群众代表我区参加全市免疫规划升级知识竞赛。

4、大力推行预防接种告知制度。预防接种告知既是接种医生与家长沟通重要方法,又是规范服务、确保安全接种的有效手段,还是免疫规划常识的一种宣传方式。

 

范文4

琼中县2010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背景

2009年我县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得到了较大发展,儿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 “八苗”全程接种率达96%以上,适龄儿童已形成了较好的免疫屏障。通过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全县已连续20多年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且连续3年没有麻疹病例发生。乙肝控制工作也成效显著,全县乙肝疫苗的首针及时接种率已达90%以上,全程接种率已达99.7%,疫苗针对的其他传染病均得到极好的控制,2009年未发生白喉、流脑,乙脑、百日咳等其他疾病也控制在国家目标以下。为巩固免疫规划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把国家医改方案中公共服务均等化之一的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2010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二、目标

(一)总目标

1、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维持适龄儿童高接种率、高抗体水平;

2、维持无脊灰状态,继续保持消除麻疹成果,实现乙肝控制规划目标,其他疫苗针对疾病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3、树立科学发展观,全县实现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二)分目标

1、高质量开展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运转,保持适龄儿童高接种率、高抗体水平。

l    以村为单位适龄儿童入册率,建证率≥98%;

l           基础免疫:以村为单位适龄儿童基础免疫卡介苗、百白破、乙肝、乙脑、A群流脑、甲肝疫苗“单苗”合格接种率≥90%,脊灰、含麻疹成份疫苗(麻疹、麻风、麻腮疫苗)≥95%;卡介苗、脊灰、百白破、乙肝、含麻疹成份(麻风、麻腮)乙脑、A群流脑、甲肝疫苗“八苗”全程接种率≥95%,合格接种率≥90%。以乡为单位,90%以上乡镇(农场、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接种单位,适龄儿童基础免疫八种疫苗“单苗”合格接种率≥90%。

l    加强免疫:糖丸、含麻疹成份(麻风、麻腮、麻腮风)疫苗合格接种率≥95%;百白破、乙脑、白破二联、A+C群流脑疫苗合格接种率≥90%。

●及时接种率:乙肝疫苗首针24小时内及时接种率≥85%,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后6小时及时接种率≥90%。含麻疹成分疫苗(麻腮、麻风、麻腮风):基础免疫满8月龄及时(满月龄后1个月内)接种率≥90%,加强免疫满18月龄及时(满月龄后1个月内)接种率≥90%;

l           抗体水平:以乡为单位1-7岁儿童麻疹抗体阳性率≥90%,1-7岁儿童白喉、乙脑抗体阳性率≥90%;1-3岁风疹、A群流脑抗体阳性率≥85%;儿童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1.0%;

l           流动人口儿童及时入册率、建证率,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抗体水平均达到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

2、维持全县无脊灰状态。

l   全县保持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高敏感性,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1/10万,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80%,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以上。

●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株、重组株病毒和输入性脊灰野病毒感染病例,杜绝传播和流行。

3、维持消除麻疹成果。

l    以乡为单位,24月龄以下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2针接种率≥95%,8月龄基础免疫、18月龄加强免疫及时接种率≥90%。

l    入托、入学新生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95%。

●以乡为单位,18岁以下人群麻疹确诊病例报告发病率≤2/100万,不出现暴发点。

●以县为单位,麻疹疑似病例报告发病率≥2/10万,麻疹疑似病例48小时完整个案调查率达100%,血清标本采集率100%,病例个案调查资料48小时内专病网络录入率≥95%。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病原学标本和血清学标本采集率均达到100%。

●以县为单位,典型临床表现麻疹病例病毒分离咽拭子和尿液标本采集率≥80%;病毒分离标本当天送达省CDC实验室,血清标本2天内送达国家麻疹监测网络实验室,及时送达率≥95%,实验室血清检测结果3天内及时报告率≥95%。发现暴发疫情时,24小时内快速送检,24小时内及时检测和报告实验室结果。

●以县为单位,麻疹监测病例在收到实验室报告后,2天内网络订正率100%,个案调查表3天内送达省级率100%。

●8月龄-6岁儿童后续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4、实现2010年控制乙肝规划目标。

●以村为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0%,首针及时接种率≥85%,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后6小时及时接种率≥90%。

●以乡为单位15岁以下诊断为乙型肝炎的新发病例个案调查率100%,个案调查表15天内上报县级率100%,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例家庭母亲乙肝感染状况调查率100%。

●2010年8月开展“十一五”期间全县乙肝控制效果评估,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1.0%。

●继续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适龄儿童乙肝疫苗补种率≥95%。

5、加强其它疫苗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防止暴发和流行。

(1)乙脑发病率控制在0.2/10万以下,全县无暴发疫情。以县为单位全年疑似病例48小时内个案调查率≥85%,病例血标本或脑脊液标本采集率≥80%,乙脑确诊病例6个月随访率≥100%。

(2)风疹监测与麻疹“发热出疹”症状监测同时进行,按照麻疹监测标准开展监测工作。风疹暴发点报告及时率100%,调查处理率100%,不出现二代病人,暴发点采集典型风疹病例血和咽拭子标本,当天送达省实验室诊断率100%。

(3)腮腺炎暴发点报告及时率100%,及时调查处理率100%,不出现二代病人。以乡为单位,腮腺炎暴发点调查处理后2天内上报县级率100%,3天内上报省级率100%。

(4)甲肝病例个案调查率≥90%;甲肝暴发点报告及时率100%,调查处理率100%,不出现二代病人,暴发点采集典型病例血标本,经实验室诊断率100%。

(5)流脑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以下,疑似病例调查处理率100%,不出现二代病人,暴发点采集典型流脑病例血和咽拭子标本,当天送达省级实验室诊断率100%。

(6)百日咳发病率控制在0.2/10万以下,全县无暴发疫情。

(7)白喉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以下。

(8)新生儿破伤风个案调查率100%。

6、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 全县范围推进儿童免疫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所有预防接种单位80%以上实现预防接种IC卡管理。2010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IC卡建卡率≥98%,持卡儿童IC卡使用率≥90%;暂不能建立IC卡管理的农村地区,要实现儿童信息化代码管理,代码建立率≥98%,代码使用率≥90%。

●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实现信息化管理,及时报告率100%,报告完整率100%。

●疫苗和注射器实行信息网络化管理,各单位疫苗、注射器出入库账目100%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并与全国接轨。在实行信息网络化管理的基础上纸质账本记录仍要进行,要保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疾病监测AFP、麻疹、乙脑、流脑疑似病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病例个案调查资料,专报系统网络直报率达100%;AFP、麻疹、乙脑、乙肝、新破“零”病例旬报表、主动监测表,100%实现网络报告,及时报告率100%。

7、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病例的报告和处理。

●以乡为单位AEFI病例报告率≥1/2000剂次,接种单位报告覆盖率达80%。

●以乡为单位AEFI 24小时内及时报告率≥90%以上,AEFI病例48小时内及时调查率≥90%,调查率达100%;个案报告卡、个案调查表完整性100%,3天内网络录入率≥90%,网络录入的个案诊断及治疗转归结果30天内审核订正率100%。

8、加强疫苗、注射器管理,降低损耗。

●接种单位每月向县疾控中心上报疫苗、注射器库存和需求计划1次,县疾控中心每季度上报1次;县疾控中心按照接种单位上报计划每月运送疫苗1次。

●疫苗、注射器账目清晰,做到专苗、专器、专帐,发放记录与实际接种针次符合率100%,损耗系数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以内。

●各级疫苗发放、运输、储存均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文件执行,全过程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疫苗储存和运输、出入库交接过程100%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

9、全县实现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全县实现预防接种安全注射,100%使用一次性或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使用后的注射器100%做到安全销毁,并做好记录。

11、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与管理,预防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预防接种单位全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行资质认证,达到国家《预防接种规范》中的要求。

●以县为单位,预防接种门诊由省卫生厅验收合格率≥80%。不符合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接种单位只能为定点接种单位。所有接种单位在边远地区或流动人口集居地100%设立接种点,实行定点、定时接种。

●接种人员100%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策 略

(一)全县依法开展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列入政府的法定工作职责。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落实职责工作,让每一名适龄儿童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保护。

(二)加强免疫规划队伍的组织建设,提高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为适应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各接种单位要加强人力资源建设,要有2-3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辖区的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人员除熟悉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和技能外,还必须熟悉计算机等信息化的操作,要按照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科学管理本辖区的免疫规划工作。县卫生局将信息化系统建设纳入工作日程,为各级装备信息化系统必要的硬件设备。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至少有2台配备较高的计算机作为管理平台,同时还应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硬盘等设备,以便管理儿童信息系统的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有免疫规划信息工作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确保信息化系统建设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免疫接种,使人群形成牢固免疫屏障。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科学、规范地实施预防接种,提高有效接种率。加强对流动儿童和边远农村儿童的主动搜索,努力提高全人群的免疫接种率,使人群形成牢固的免疫屏障。

(四)强化培训、督导,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

县卫生局按照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织完成对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的全员培训。县疾控中心要完成对所有接种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管理的培训工作,对于基础较差的人员要进行现场手把手的培训,直到能胜任专业工作为止。县疾控中心要针对免疫规划实施各环节进行现场督导,对免疫规划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和评估。督导工作要全面,特别注意加强对薄弱地区、特殊人群集聚地的督导,通过督导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

(五)实施科学化、规范管理。

以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为契机,以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为平台,以量化指标考核为手段,转变免疫服务模式和理念,全面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我县免疫规划工作能适应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需要。

四、措 施

(一)扎实开展常规免疫工作。

1、常规免疫是免疫规划的核心工作内容,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和《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接种工作,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确保达到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

2、常规免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要结合当地辖区行政区划、医疗资源分布及群众的免疫接种需求等情况,按照《条例》和《规范》的要求合理规划接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县城所在地的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以地域严格划分,严格管理,切实实行分片接种、分片负责。营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县医院)的免疫规划工作今年要正常运转起来,逐步走入正轨,便于县城免疫规划工作的开展。

3、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定点、定时接种,全年运转不少于12次,县城接种点每周至少运转1-2次,乡镇(农场)门诊接种点每月运转1-3次,每次运转的时间不得少于2-3天,杜绝预防接种门诊天天运转的现象,县城流动人口集聚地和边远村庄划定责任区,设立村级接种点,每月定时为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

4、继续实行接种登记门诊日志(流水帐)制度,每个接种单位应按照常住儿童、异地儿童和流动儿童分别进行接种门诊日志登记,做到每针次疫苗接种有记录可查,特别是流动儿童必须详细填写儿童信息资料。接种门诊日志应在满足工作需要基础上,尽量减少手续和工作量。接种门诊日志记录,应作为发放预防接种补助费和疫苗使用核查的凭证,记录应真实完整。制定奖罚制度,对不按要求进行登记,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惩罚。

5、开展查漏补种,主动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1)实行门诊定点接种后必须建立查漏补种制度,做好查漏补种工作计划。每2个月必须对辖区进行一次全范围的查漏补种工作,做好补种记录,特别是边缘、交叉地带的流动人口和跨地区接种的儿童,要通过查漏及时进行补卡、补种和补登记录。补种工作尽可能动员儿童到接种点接种,对于不能按要求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设立临时接种点进行补种。

(2)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县卫生局、县教科局联合下发的实施办法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验证工作在每年9月新生入托、入园、入学时报名后的一周内完成。查验工作中发现漏种疫苗,要按照缺哪针补哪针原则进行补种,按照联合免疫的原则力争在短时间内完成补种工作。2010年1月份起A+C群流脑疫苗和白破二联疫苗必须纳入常规接种管理,不允许再到学校对6周岁儿童进行集中接种。

6、开展流动人口查漏补种月活动。

组织在流动人口集中进入或节后返回我县务工人员开展流动人口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7岁以下流动人口儿童摸底调查和查漏补种活动。查漏补种对象包括所有漏种的本省和外省户籍儿童。各地要在当地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行流动人口摸底调查,调查摸底时发现外省户籍流动人口儿童,不论是否完成接种记录,均进行登记造册。对未完成免疫接种的儿童要立即进行补种,补种应优先保证脊灰和麻疹疫苗的接种,然后按照联合免疫的原则,补种完所有疫苗的针次。通过查漏补种月活动摸清辖区外省户籍流动人口情况和疫苗接种情况,消除流动人口中的免疫空白点和免疫空白人群,防止因流动儿童免疫空白而引发的麻疹爆发。

7、县卫生局将组织对所有从事预防接种的人员进行年度专业培训和考核,做好培训、考核记录,确保持证上岗,专业考核技术不合格者应再次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8、加强接种资料管理。

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加强对预防接种登记、接种资料的管理。新生儿使用统一预防接种登记卡和接种证、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本、疫苗和注射器账本。县疾控中心要指导各接种单位做好预防接种登记资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接种单位,要及时或定时将阶段的接种资料打印存档。按照要求规范相关资料归档工作,保证免疫规划所有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切实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1、2010年1月1日-6月30日仍用麻-风疫苗替代麻疹疫苗第1针、用麻腮疫苗替代麻疹第2针进行接种,2009年第1针接种麻-腮疫苗的适龄儿童,第2针接种麻-风疫苗,确保满24月龄的适龄儿童至少有2针麻疹、1针风疹和1针腮腺炎的免疫史。2010年7月1日起满8月龄适龄儿童(200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接种第1针时仍使用麻疹疫苗,第2针用麻腮风疫苗(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替代麻疹疫苗进行接种(适龄儿童各针次详细接种程序见2010年度生物制品计划)。

2、2010年1月1日-6月30日,仍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为适龄儿童进行第3、4针接种。从2010年7月1日起用无细胞百白破替代全细胞百白破疫苗为适龄儿童进行第2针接种(201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各针次适龄年龄组说明见年度生物制品计划)。

3、流脑疫苗继续在全县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各针次适龄年龄组说明见年度生物制品计划)。

4、甲肝减毒活疫苗继续按原方案开展接种。

5、各级要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继续做好培训工作,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及时为适龄儿童进行接种,确保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对2009年的适龄对象没有按要求接种扩大免疫规划相关疫苗的儿童,要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补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相应疫苗的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以上。

6、加强对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管理,防止疫苗报废、挪用,更不允许进行收费接种。

(三)继续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

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5-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强化免疫对象为3-24月龄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强化免疫以查漏补种为主,重点为流动儿童集聚地。在开展两轮脊灰强化免疫时,同时调查流动人口其它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及时进行查漏补种,以消除免疫空白点和免疫空白人群,保持适龄儿童高免疫接种率和抗体水平。在开展强化服苗期间要严格掌握禁忌症,对出生后有过肛周脓肿的儿童一律不予接种。

(四)落实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1、抓好常规免疫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及时接种2针次麻疹成分的疫苗。

2、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认真核实一年级新生麻疹基础免疫和强化免疫的接种记录,对确实漏种的儿童要及时用麻疹疫苗进行补种。

3、按卫生部《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监测病例定义开展“发热出疹”病例症状监测,及时开展病例调查、标本采集及疫情处理工作,防止爆发疫情的出现。

(1)提高疑似病例标本采集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完善门诊日志制度,对就诊的每例“发热出疹”病例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采集就诊的麻疹监测病例血标本,完整填写标本送检单后立即通知县疾控机构中心收集标本进行送检。在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等过程中发现的未就诊的麻疹疑似病例,由负责调查处理疫情的人员采集血标本。县级疾控中心负责在48小时内将血清标本和送检表送达国家麻疹监测实验室(省CDC),病例出疹后3天内采集了血标本检测麻疹、风疹IgM抗体阴性者,县疾控中心应在出疹1周后再采集第2份血标本送检。发现3天内“发热出疹”症状典型疑似麻疹、风疹病例,县疾控中心应采集病例咽拭子和5ml尿液标本,当天送达省CDC进行病毒分离。

(2)抓好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个案管理。

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每例“发热出疹”病例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疫点调查处理重点为病例流行病学资料,既往麻疹疫苗免疫史,调查应认真核查既往所有接种记录(包括麻疹强化免疫记录),病例及周边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接种情况。对低接种率地区应立即组织完成应急接种工作,应急接种应划定范围和人群组,疫点接种工作应在1天内完成,严防二代病例的发生,杜绝爆发点的出现。

4、麻疹疫情建立了网络专报系统,所有监测病例(包括临床诊断风疹病例)资料均录入计算机实行网络专报。县级疾控中心在完成病例调查后,48小时内将个案调查资料录入专病系统,在接到实验室检测报告后,要及时通知病例报告单位根据检测结果对病例诊断进行订正。县疾控中心负责麻疹监测的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大疫情管理网浏览前1天麻疹、风疹疫情报告情况,一旦发现麻疹、风疹报告病例,应立即通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调、标本采集和疫点处理等工作。

5、在全县范围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2010年9-10月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8月龄~6岁儿童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活动,每名适龄儿童接种1剂麻疹疫苗。

(五)落实2006-2010年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

各单位继续按照2007年下发的《2006-2010年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开展落实乙肝预防控制工作。

1、继续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切实提高新生儿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后无禁忌症的应在6个小时内完成第1针接种,不能在6小时内完成接种的不得超过24小时完成接种。。

2、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母婴传播阻断率。尽量对所有住院分娩的产妇进行乙肝两对半筛查,对携带HBsAg的孕妇所生新生儿可开展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免疫,提高母婴阻断率。

3、继续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2010年5月前完成199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0日出生儿童第3针补种工作,写出第一阶段工作小结。2010年5-11月开展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0日出生儿童第一针、第二针、第三针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4、将扩大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地政府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民生工程来抓。有计划、分步骤开展15岁以下儿童以外人群乙肝疫苗推广预防接种工作。争取县政府投入经费,开展职业高危人群(如医务人员)普种乙肝疫苗。

5、健全和完善乙肝监测系统,加强乙肝病例监测,降低误报率。各医疗单位应严格按照乙肝诊断标准和监测方案,报告乙肝疫情。县级疾控中心负责乙肝监测的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大疫情网浏览前1天乙肝病例报告情况,要对医疗单位报告的15岁以下乙肝病例48小时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通过核查实验室检测结果等方法核查病例,核查后不符合诊断标准的病例,要通知报告单位予以订正。对2003年以后出生的儿童,要认真核查既往乙肝疫苗接种记录,不得在接种记录中填写“不详”。完成流调后7天内将个案资料录入EXCEL表或数据库(由省级制定下发),3天内上报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

(六)加强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和疫情控制工作。

建立完整的扩大免疫规划的疾病监测系统,严格按照县级下达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麻疹、乙脑、流脑、甲肝、风疹、腮腺炎、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对病例的主动搜索,确保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和监测质量,杜绝病例迟报、漏报,导致疫情暴发。一旦出现爆发,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调查处理预案开展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七)完善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1、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

按照《规范》的相关要求和省的新规定使用统一的接种率报表,规范报告程序,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数据的可利用性。全县从今年4月份开始,各预防接种单位在每月的7日前上报上一个月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报表到县疾控中心,要按时上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在完成一类疫苗接种率报告的同时,加强二类疫苗接种情况的报告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将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接种针次数与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的考核下发有机结合起来,定期对收集的接种率资料进行分析,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可信性进行科学评估,如实反映冷链常规运转情况和人群免疫接种水平。

2、免疫监测。

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免疫成功率监测和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工作。加强对预防接种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测、控制和免疫效果评估。各单位要按照免疫规划工作职责,根据省级免疫监测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当年免疫监测工作任务。

(八)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

2009年省疾控中心已为我县乡镇卫生院配发了证式打印机。2010年将在全县逐步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

1、县卫生局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实施工作,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为辖区内各单位制定信息化建设时间表和进度安排、考核指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单位按进度实施信息化建设。将系统建设硬件配备和网络维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接种单位配备必备的计算机等设备。

2、县疾控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培训和现场操作指导,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和维护,4月份前完成接种单位操作培训工作。县疾控中心必须配备1台以上配比较高的计算机,作为系统管理平台,每日对接种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价、报告、反馈和数据备份,按时、按质、按量地向上级传送预防接种相关数据信息。

3、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确保有2名以上防保员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指定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的防保员负责管理使用客户端系统和国家平台系统。2010年所有出生儿童的接种信息资料全部录入信息系统,2010年6月30日前将2009年出生儿童的接种资料全部录入系统,建立儿童基本预防接种信息数据库。在每次常规运转结束后,要及时利用信息系统查询接种情况,每月分析总结,及时发现未免疫儿童并予以补种。

(九)健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病例监测、报告和处置

按照国家和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报告工作。县级疾控中心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对于接种单位报告的个案,县级疾控中心要及时、规范进行调查、处置,审核和修订个案调查表,补充关键项目的填写。加强对病例的跟踪反馈,及时上网对病例转归情况进行订正,提高个案调查表完整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监测系统敏感性和完整性,采取有效措施,促使乡级单位个案报告覆盖率达到100%。

(十)切实加强疫苗、注射器、接种证和冷链管理。

1、严格按照县卫生局下发的《琼中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琼中卫[2008]21号)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各季度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注射器库存和需求计划。

2、县级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必须科学制定疫苗、注射器、接种证的分配计划,每月根据各接种单位上报的库存量、下一月份需求量、每月应种对象,核实后有计划送达。

3、疫苗、注射器、接种证发放实行出入库联单制。由免疫规划科室编制疫苗、注射器、接种证出入库三联单,领发由管理科室开具出入库联单,管理人员按单发放,不得随意发放。

4、各接种单位建立定点、定时接种制度,合理安排接种门诊运转周期,将疫苗损耗系数控制在规定以内。

5、疫苗和注射器要实行专苗、专器、专帐,每个运转日接种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及时上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晰,保持“三个一致”,即帐面结存与库存一致,登记接种针数与疫苗使用支数一致,疫苗使用时间与接种登记时间一致。

6、疫苗发放、运输、储存均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文件执行,全过程符合冷链管理要求,100%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所有监测资料归档保存。

(十一)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免疫规划队伍业务能力。

县疾控中心在5月前要加强对乡镇级预防接种人员的全员培训,培训时间应集中,不少于2天,不得以会代训。特别要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培训,提高防保员的业务素质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二)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

2010年以扩大免疫规划为契机,以实施儿童免疫规划、乙肝疫苗补种、麻疹强化免疫等为重点,组织全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免疫规划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在“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期间,开展以提高公众对国家免疫规划重要意义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支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宣传活动。

(十三)强化督导检查,实行量化考核。

县卫生局根据工作内容与进度将不定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免疫规划工作综合检查,一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在开展3月份流动人口查漏补种、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麻疹强化免疫、脊灰强化免疫等专项活动时,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将组织人员现场督导。并列出详细督导提纲,做好现场督导记录,写出总结通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督导工作人员要由责任心,做到人到、眼到、手到,督导现场发现问题后要及时纠正,手把手教会基础人员如何开展工作。

(十四)全县预防接种门诊实行验收、准入制。

严格按照条例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资质认证,达到国家《预防接种规范》中规定的要求,力争在2年时间内全县80%以上的接种单位实现规范化门诊建设。没有达到规范化门诊验收的单位实现定时集中接种,边远地区100%实行定点定时接种。全县预防接种门诊以100分制量化评分验收,60为合格分,90分以上的为“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60-89分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低于60分的为“定点预防接种单位”。在9月份前完成自查验收,10-11月份通过省级组织复核验收。复核达标的由省级统一发证、挂牌。未达的要重新建设后再次申请验收。

五、工作进度安排:(见附表)

六、效果评估

(一)接种率评估:县疾控中心通过定期收集上报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数据、出生人口数以及疫苗使用情况等资料,采用国家推荐的分析评估方法,计算各种疫苗、各针次的报告接种率,分析评估报告接种率的真实性、可信性,评估各接种单位的接种率水平和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儿童IC卡信息化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实时对辖区接种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接种薄弱地区,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定期组织接种率抽查,估算实际接种率水平,以评估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免疫实施效果评估:县疾控中心通过开展免疫成功率监测、人群抗体水平调查和针对传染病发病率等指标综合分析和评估免疫效果。

七、经费及后勤保障

(一)疫苗、注射器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接种补助经费由县财政从国家、省、市县(区)三级下达的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中支付;县疾控中心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按照出生儿童数、每针次所需经费数纳入预算及时拨付。

(二)疫苗由省疾控中心按计划每季度下发我县,我县每月按计划送达各接种单位。

 

附表:琼中县2010年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附表         琼中县2010年扩大免疫规划常规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实施时间

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实施单位

1

1.完成2009年度免疫规划工作总结及各种针对疾病监测情况年度总结分析;

县疾控中心

2

1.制定全县2010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疫苗针对疾病监测控制方案;

2、制定2010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病例监测方案;

3.下达2010年度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分配和使用计划;

县疾控中心

3

1.召开2010年全县免疫规划工作会议,部署全年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培训相关方案;

2.全县启动2010年度乙脑监测工作;

3.开展流动人口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完成对重点乡镇重点地区流动人口查漏补种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

4.下发2010年第二季度免疫规划常规免疫疫苗,并将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录入国家专用直报系统;

5.上报归档2009年度免疫规划管理档案资料。

全 县

 

4

1.统计汇总上报流动人口摸底资料和查漏补种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

2.认真做好“4.25”全国免疫规划宣传日活动,

3、举办2010年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IC卡)管理系统建设培训班;全县启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4. 继续实施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

全 县

5

1.完成2009年度维持无脊灰状态进展报告,上报省CDC ;

2.按照免疫监测计划开展免疫监测工作;

3.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补种对象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第3次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完成全部3次补种统计工作并逐级上报。

4.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补种对象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第2次补种工作。

5.组织督导检查常规免疫等工作、15岁以下儿童乙肝补种等工作;

全 县

6

1.组织开展第一轮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综合督导,写出督导总结下发;

2. 督导各预防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转情况;

3.下发2010年第三季度常规免疫疫苗,并将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录入国家专用直报系统;

4.上报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第一、二次乙肝疫苗补种统计、资料汇总、工作总结,逐级上报。

全县

7

1.完成2010年上半年免疫规划综合督导资料汇总,写出总结通报全县;

2.完成上半年的免疫规划工作小结;

县疾控中心

8

1.召开入学、入托、入园新生查验接种证工作会议并再次培训查验方法,下发相关资料;

2.迎接省级督导我县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运转情况;。

全县

9

1.与教育部门一道开展入学、入托、入园新生查验接种证工作,组织查验接种证工作督导检查;

2.组织完成入学、入托、入园新生补证、补种工作,设立临时接种点,就近对入学新生中漏种疫苗的儿童进行补种;

3.下发2010年第四季度常规免疫疫苗,并将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录入国家专用直报系统;

4.制定下发全县2010年度麻疹后续强化免疫方案;

全县

10

1.全县开展8月龄-6岁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活动;

2.召开迎接全省2010年度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和强化免疫活动动员会;

3. 完成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第三次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5. 制定下发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6.下发2011年度免疫规划档案资料及工作表格;

7.完成入学、入托、入园新生补证、补种工作资料的统计工作;

8.组织开展下半年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检查,写出总结通报全县下发;

县疾控中心

11

1.迎接全省2010年度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

2.完成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对象摸底造册工作;

3.下发第一轮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脊灰疫苗;

4.完成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乙肝疫苗补种的统计、资料汇总、工作总结,逐级上报。

县疾控中心

12月

1.12月5-6日开展2010/2011年度第一轮脊灰强化免疫活动;

2.派专业人员督导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完成第一轮督导总结通报全县;

3.完成全年免疫规划工作总结;

5.下发2011年第一季度常规免疫苗及第二轮脊灰强化免疫糖丸,并将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录入国家专用直报系统。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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