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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区县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27 1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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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1

 

 

xx县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推动以“六安联创”:“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圈”、“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六大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基层安则全局安,基层稳则全局稳”的理念,紧紧围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平安建设总体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广泛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夯实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在全县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平安xx建设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群众的平安需求;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等,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以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标本兼治;把群众意愿作为平安建设的“风向标”,把群众评价作为平安创建的“试金石”,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是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中协同协作、互动互补作用;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创新群防群治机制,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发挥地区和部门两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联动互动,优势互补、形成创建合力。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渝湘黔少数民族边区和全县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领域平安建设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验收标准,要强化改革创新,善于将管用的老办法与信息化等新手段结合,切实提高新形势新条件下平安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成果,全面提升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层次,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基层平安促进全县大局平安。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促使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助推渝湘黔少数民族边区和谐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发案少。辖区或单位以及与外省接壤边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不发生暴力恐怖案件、极端恶性事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秩序好。辖区或单位内部以及与外省接壤边区平安建设机制制度健全、运转有序、管理规范,社会治安秩序、生产经营秩序良好。

——社会稳定。辖区居民和单位职工依法依规办事,依法维护权益。辖区或单位内部以及与外省接壤边区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不上行、不激化;无非正常上访、到市进京集体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群众满意。辖区居民或单位人员安全感和对平安创建活动的满意度在90%以上。

四、创建重点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化平安xx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民意引领和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小区和单位、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把深化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

按照深化平安重庆建设推进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2015年重点推进“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圈”、“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六大创建活动。“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圈”、“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分别由县教委、县卫生计生委、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妇联牵头组织实施。到2015年底,实现“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圈”、“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覆盖率100%,命名一批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达标和示范单位。

五、创建程序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方案、有部署、有督导、有检查验收“四有”的基本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平安系列创建活动。

(一)制定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对2015年重点开展的“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圈”、“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六大创建活动,县综治办、县教委、县商务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旅游局、县妇联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和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和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各自系统(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和保障措施、进度安排、评价标准等,于2015年6月底前作出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县上的总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子方案,及时安排部署,稳步推进落实。

(二)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动态。在推进创建活动中,县综治办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工作台账和情况报告、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对今年重点开展的六大平安创建活动,县综治办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综治办和对应市级部门报告推进落实情况和经验做法。

(三)严格评价标准,规范达标命名。县综治办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群众认可、公开透明的原则,研究制定创建评价标准,每年开展一次检查验收和命名。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分别由县综治办和县妇联组织检查验收和命名。“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圈”、“平安景区”等系统(行业)创建活动分别由县教委、县卫生计生委、县商务局、县旅游局与县综治办联合命名的方式命名一批示范单位。对已命名的实行定期复查、动态管理制度,对发生重大问题或不符合创建标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平安创建工作是全面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县综治委统一领导下,县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县级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力量和责任,协调开展好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的平安创建活动。

(三)形成工作合力。平安创建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创建才能实现目标。各平安创建牵头单位要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整合部门资源、增强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推动全县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完善保障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健全基层组织、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基础工作,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水平。

(五)强化宣传发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召开平安创建动员大会,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xx网、xx报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横幅、标语和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全方位宣传平安创建工作意义、进展情况和成果,大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动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创建活动中。

(六)严格考核奖惩。县综治委将对争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平安创建活动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范本2

 

2015年综治维稳暨创建平安三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2015年政法(综治、维稳)暨创建“平安三合”工作,根据县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增比、进位、突破”要求和县综治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中央“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矛盾化解和治安整治暨创建“平安三合”系列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着力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着力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法制意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强化民生保证,着力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

2. 目标任务:在全镇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力争实现“三下降”、“三提升”和“四个不发生”。(“三下降”即:重大刑事案件明显下降、群体性苗头事件明显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三提升”即:政法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政法部门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四个不发生”即:努力做到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全镇群众安全感达95%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

1.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维护稳定根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我镇综治中心、群工中心和各村综治工作站建设。整合资源、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真正发挥“六联机制”作用,确保人员、思想、工作、保障、经费到位(今年综治预算经费40万元,专项经费另算,实报实销)。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中心和村级综治工作站规范运行,并充分发挥作用,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 以各村、各单位和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加强群防群治工作。重点加强治保、调解、吸毒人员帮教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普法依法治理、治安巡防、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等各种综治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人口信息员、治安中心户长等“六大员”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群众性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治安信息员管理和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广辟信息来源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治安动态和矛盾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控制和化解工作。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 按照县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纠纷调处,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三大调解”的作用,有效整合调解资源,进一步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新机制,建立“警民联调室”。

2. 大力开展深化“政策法规大宣传、矛盾纠纷大排处、社会治安大整治”活动。推进中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法制意识,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社会管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强化民生保证,着力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

3. 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健全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和维护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长效工作机制,加快“阳光信访”网络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当。

4. 集中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手段,发挥部门的作用,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认真进行化解。

四、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 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简称“两个排查”)。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推进有力。对排查出来的突出治安问题,实行县、镇、村三级挂牌整治制度。对挂牌整治的突出治安问题,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摘牌。在重要敏感节日和重大活动前集中开展“两个排查”专项活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2.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公安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按照“三项工作”的要求,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的打击和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复杂场所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国家人民安全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预防、遏制和减少犯罪。

3.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要加强各村警务改革,落实“一巡两驻”,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和见巡率。进一步发展壮大治保、保安、护村护厂护校队、农村治安中心户长等社会防范力量,加强巡逻守护。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平安边界治安联防协作,落实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扩大以市场化为主导的区域综合报警网络覆盖面,逐步实现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联动。

4. 健全“打防控”一体化联动机制。加强联动装备建设,使“点、线、面、片、边”形成有机整体,各种防控力量和措施间形成有机联动,提高及时发现、控制、追堵、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有效指挥、调度、预防的整体效能。

5. 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今年各单位、各部门安全感满意率要达96%以上,公路沿线各村安全感满意率要达到97%以上,沿线以外的各村安全感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

五、深入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

1. 加强以人口为重点的社会服务管理。一是健全完善“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工作机制,健全“各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信息采集登记和“谁主管、谁负责”等责任查究制度,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控,把各类社会人、社会组织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流动人口、吸毒人员、无亲人照管儿童、有违法恶习的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决不能漏管和失控。深化“外警协管外口”经验,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送达机制,防止脱管漏管。扎实推进“无毒镇、无毒村寨”创建,落实各种措施,禁止吸毒、种毒、贩毒,提高戒毒、帮教管理质量。二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困难,实现流动人口与常驻人口同管理、同服务。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困难人员的救助工作。加强安置基地建设,镇司法所和人事劳动部门在今年要建立一个具有安置能力的实体,重点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

2. 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 完善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加强对国内民间组织、新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各种社会组织的有序管理。加强网监、网评和网上特侦等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监管力度,适时进行清理排查整顿,净化网络环境,努力防止网络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消极影响。

六、深入推进“平安三合”创建

1. 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平安村寨”巩固率达100%,“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平安村寨”累计创建率达95%以上,深化“平安村寨”、“平安边界”的创建活动,镇综治成员单位要深化本行业、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工作,形成“系统牵头抓系统、行业牵头抓行业”的齐抓共管格局。

2. 进一步加强铁路护路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铁路护路工作机制,推进平安铁路示范段建设,整治铁路周边治安,消除铁路安全隐患,确保铁路正常运行,努力达到平安铁路示范段的要求。

3. 继续作好综治“六五”规划工作,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七、强化综治成员单位作用发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1. 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综治维稳实绩档案制度》和《领导干部综治述职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综治、创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执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权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2. 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综治委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镇综治办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等专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围绕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重点整治和治安防控措施。二是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在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综治平安建设的同时,牵头开展创安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三合镇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三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综治、创安目标任务。三是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挂帮各村综治、创安工作,同村一道,共同开展好市级、县级平安社区、小区、村寨的创建工作。

3.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继续开展“五月综治宣传月”活动,及时开展“见义勇为”和与“两抢一盗”犯罪作斗争的好公民奖励,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加大奖励力度,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4. 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以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农民群众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镇中小学全部聘请法制副校长,认真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5. 加强信息报送和成功经验的总结推广。加大对综治理论和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扩大综治理论与实践成果的社会影响。各村综治工作信息、调研文章等经验材料被上级部门采用的,视情况进行奖励,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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