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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高粱读后感精彩文章

发布日期:2022-04-09 20:28:27

《红高粱家族》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1]的作品。《红高粱家族》由《红高粱》《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五部组成。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红高粱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红高粱读后感1

2012年,随着诺贝尔文学奖的公布,莫言无疑收到了全世界的关注,这显然是共产主义作家的胜利,也反映出老牌资本主义奖项诺贝尔文学奖对社会主义的妥协与退让。

作为莫言先生的代表作,《红高粱》显然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十分醒目地出现在“诺贝尔文学奖”候选名单上,不仅是仅有的中文创作作品,更是80年代以来唯一入榜中文书。

在本书中设有两条平行的线索:“过去式”写爷爷和奶奶的爱情故事;“现在式”写爷爷背着父亲正在进行着的一场伏击战。这两条线索时隔几十年,交叉进行,且均属过去,与现在无关。但令人无不惊讶的是,莫言何以能把他尚未经历过的抗日战争写的那样波澜壮阔?

显然,莫言在小说中的历史描述别具一格。他曾被归为“寻根”一派,那么莫言在自己的故乡山东高密寻到了自己的根。对于莫言来说,高密是一个悖论,简单来说它无疑是世界上最美丽又最丑陋,最超脱又最世俗,最圣洁又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又最王八蛋的地方。

在这片土地上,莫言树立起了一个复杂的形象——爷爷,他是一个劳动者,一个杀人犯、通奸犯,一个土匪,而他又是个抗日英雄。如此这样一个形象,完全不同于文学中格式化的英雄形象,而集美丑善恶与一身,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面貌和不一样的体验。作品中的奶奶也是反传统的。当她被父母为换取一头骡子而许配给麻风病人时她勇敢地选择了与爷爷通奸,以此来进行反抗。而奶奶临死的独白正是对她一生最好的概括:“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变得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了。”

可见,莫言的小说推翻了传统抗战小说的模式,重构历史,模糊了过去和历史、死亡和生存以及善与恶、好与坏的界限。正因为如此,他的笔下才有如此真实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不仅如此,《红高粱》还在浓浓的乡愁里洋溢着对祖辈们深深的崇拜。在莫言心里,爷爷充满了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介樵夫,单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本是农民的他,却为了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介女子,却也敢爱敢恨,具有男子的气魄。就连当时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朗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向上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可能就是莫言一直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红高粱读后感2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在刘心武先生的影响下,我曾经对水浒英雄吃人肉纠结了很久。为什么英雄好汉要吃人肉?那么英雄好汉该吃什么肉?《红高粱家族》中的英雄好汉,吃了疯狗肉,而狗群生前吃了死人肉,所以英雄间接吃了死人肉。想来不过如此,对《水浒传》的纠结也就放下了。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红高粱读后感3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特征。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的地方。
《红高粱》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怀。莫言这种恣意妄为的叙述表明:他通过“血缘”为纽带所确立的民间立场,使他在认同民间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根”,他的情感与精神的归宿,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的原因也就在这里。由此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我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4

《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不可否认的是,电影《红高粱》在国内外的巨大影响力对莫言获得诺贝尔奖有一定帮助。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感觉在写作中,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读者有些小迷糊的同时,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中有大布局的大将风范,尽管只有二十七万字,但是其中线索多头,若没有指挥若定的才能,断不能将这些故事如此合理而顺畅地打乱时间顺序安排在一起,从这个角度看,这本书是小说技法的一次绚丽展示。无怪乎在莫言在《丰乳肥臀》的一篇自序中毫不掩饰的表示,长篇小说就是要写得长,就是要有大局观,甚至还举出有人只能带一个连一个团,有的人却能指挥千军万马这样的例子来。从那篇序言中不难看出,莫言对于自己对长篇小说的把握能力是很有自信的,而事实情况也的确如此。只不过这样的写法虽然按照作者的意思整合了各种线索,对于读者却是不小的考验。

很多人更注重的是莫言作品中的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而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但我认为这都不算是莫言最大的特色。还有人认为莫言和张艺谋都愿意表现中国落后的一面,而外国人喜欢看这些,这更是不着边际的想法。我觉得,莫言的作品给人一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中温情脉脉的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阅读莫言的书,要有相当的忍耐力,他绝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若这也算是一种特点,那这特点就是他敢于面对人世间的真实,他的书不是写给孩子看的,而是作为一种他自身的宣泄,是作家内在力量或内在压抑情感外化的产物。

红高粱读后感5

对于莫言的小说,除了《红高粱家族》,我真的没有再细读过其他任何一部。因为自这之后,我对购书对阅读越来越挑剔,价格的几何式增长,质量的几何式下滑,时间精力与工作的矛盾,当然个人喜好是最重要的。但不管怎样,随着《诺贝尔文学奖》地揭晓,莫言以及他的著作已在国内刮起了一股强劲的旋风。即便几十年前的那部红极一时的电影也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自然也包括我在内。

其实自闻说莫言得奖后,虽然心里也有些小激动,也没有为长时间的冷淡他的作品而后悔,可《诺奖》毕竟还是极具分量的,不说文字,但是这超过百万美金的奖金,已足已勾起你的欲望去读了,看到底是否物有所值。遗憾的是动作稍显迟了,一连逛了几个书店,莫言的书全面断货,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全面上货。而我并没有灰心,几乎一有闲空便往书店跑,生怕再次错过。如此看来,莫言获得了百万,而书店恐不止这个数字了,呵呵。

等待的日子有些漫长,虽然书架上仍摆着多年前的《红高粱家族》,可已读了多遍了,硬是懒得再去动它。

忽地就想起了这部电影。初看此片的时候还值懵懂,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那满眼的中国红,让人恨得切齿的日寇,再没了其他。的确,二十多年了,人们提到这部电影的时候,首先印入脑海的便是无边无际的红色。红高粱,红花轿,红盖头,酒叫“十八里红”,歌中唱着“红袖楼”、“红绣球”,还有那热烈如火的欲望,充满国仇家恨的血腥。张艺谋用一场红色风暴袭击了人们的眼球,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除此之外,影片所释放出的野性自由,粗狂放荡,激情喜悦无不蕴含在这红色之中。如此一片鲜艳,热烈,庄重,灵动的中国红怎能不给眼睛和心带来难以抹去的光影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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