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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昂之死悬疑:到底是因忧伤过度还是为人所害

发布日期:2020-12-15 02:51:14

  唐初,继四杰之后,以更坚决的态度起来反对浮靡诗风的统治,在理论和创作实践上表现了鲜明的创造革新精神的诗人是陈子昂,同时在他的政论奏议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洞察国家安危的远见和关怀人民疾苦的热情。他的一生经历曲折多变,关于他的死因人们至今仍无定论。

  陈子昂,字伯王,梓州射洪(今属四川)人。他出生于豪富之家,少学纵横之道,尤爱修仙访道。据他的好友卢藏用记载,陈子昂少时以富豪之家自居,年至十七八而不能知书。但自从跟了博徒进入乡学,便立志学问,谢绝门客,专心研习典籍,广泛涉猎经史百家。后参加进士试,射策高第,官至麟台正字和右拾遗,屡上谏疏,就现实的政治、经济、边防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因其政治生涯都在武则天掌权称制时,很多人便讥讽他不忠,这显然是封建社会的正统观点。实际上,他刚强正直,具有政治抱负,对人民疾苦抱有满腔热情,他的诸多政论文章均展现了他的政治见解和关心百姓疾苦的胸怀。最后,因政治上的失败,陈子昂辞官退隐。

  陈子昂一生短促,只活了42岁,并且死于非命。对于他的死,历代文人学者和历史学家都给予颇多关注,然而却是各有各的理,难以定夺真伪。

  有一种说法,认为陈子昂的死是为其父文林郎陈元敬的去世悲伤过度而致。大历六年(771年)赵儋代梓州刺史鲜于所撰建德碑,说道:“及军罢,以父年老,表乞归待。至数月,文林卒。公至性纯孝,遂庐墓侧,杖而后起,柴毁灭性,天下之人莫不伤叹。年四十有二,葬于射洪独坐山。”碑文中显然没有提到有他人杀害的可能,只是至性纯孝,为父守丧庐于墓侧,悲伤过度而死。

  不过从唐代开始,很多人提出他是被人杀害的。杜甫曾到过陈子昂故居,之后在《送梓州李使君之任》中说:“遇害陈公殒,于今蜀道怜。君到射洪县,为我一潸然。”可见,杜甫对陈子昂是遇害而死的说法深信不疑。那么,陈子昂究竟是因何缘由而死的呢?

  卢藏用是陈子昂的生前好友,他在《陈子昂别传》中记载,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在朝中任右拾遗的陈子昂上表,以父老乞罢职归侍。武则天下诏允许他带官还乡,仍领右拾遗薪俸。这年秋天,他回到家乡射洪。第二年七月,陈子昂的父亲病故,十月葬父于武东山南的石佛谷中冈,并为其撰碑。守丧期间,“子昂性至孝,哀号柴毁,气息不逮。属本县令段简贪暴残忍,闻其家有财,乃附会文法,将欲害之。子昂荒惧,使家人纳钱二十万,而简意未已,数舆曳就吏。子昂素嬴疾,又哀毁,杖不能起。外迫苛政,自度气力恐不能全,因命蓍自巫,卦成,仰而号曰:‘天命不佑,吾其死矣!’于是隧绝。年四十二。”由这段话,我们可看出:陈子昂过分伤悲是其死亡的因素之一,更主要的是受到县令段简的逼迫,当官吏们用车子把他拉去时,他自度性命难保,忧愤至极,含冤死在狱中。

  《旧唐书·陈子昂传》基本上承袭了此说法,所不同的是《旧唐书》把“舆曳就吏”改为“简乃因事收系狱中,忧愤而卒”。段简找到了一个罪名把陈子昂关押在牢狱中,使得陈子昂悲愤交加,后抑郁而死。而《新唐书·陈子昂传》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肯定“果死狱中”。如此便得出结论:陈子昂确为段简所害,且死在牢狱中。

  但是,上述说法似乎也有问题,只要稍加思考,我们便会发现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陈子昂虽然曾因参谋帷幕,被逆党陷害入狱,后又被贬为军曹,但在圣历元年(698年)五月十四日《上蜀川安危事三条》时,恢复了“通直部行右拾遗”的身份,此后不过数月,又解官归侍,“天子优之,听带官取给而归”,由此说明他得到了武则天的许可,带职带薪归乡。段简这么一个小小的县令,怎么敢随意加害朝廷命官?南宋哲学家叶适提出了大胆怀疑,他说:“子昂名重朝廷,简何人?犹二十万茗为少而杀之,虽梁冀之恶不过。恐所载两未真也。”(见《习学记事言序目》卷41)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唐朝人已经有了怀疑,唐代文学家沈亚之在《上九江郑使君书》中曾作过探究。他指出:“乔(知之)死于馋,陈(子昂)死于枉,皆由武三思嫉怒于一时之情,致力克害。一则夺其妓妾以加憾;一则疑其摈排以为累,阴令桑梓之宰拉辱之,皆死于非命。”(见《沈下贤文集》卷8)沈氏认为武三思是指使段简加害于陈子昂的,据此,人们才开始关注起陈子昂的死同武三思有关。明代文学家胡震亨对此也深表赞同。他说他一直怀疑陈子昂是被人谋害的,等到读了沈亚之的文章,才知道和他想法一样的大有人在。正因为被害,所以陈子昂最后在牢中只能仰天号叫:“天命不佑,吾其死矣!”

  当代学者王运熙也赞同这种观点,他推测:“像子昂这样的持身正直而坚决反对淫刑的人物,恐怕是早被武三思认作了眼中钉(前此子昂坐逆党下狱,可能即出于武三思这类人物的陷害),只是到这时才有机会假以段简之手致害罢了。”(见《陈于昂和他的作品》,附于《陈子昂集》)如此一来,有武三思为主谋,才有段简的直接加害,“果死狱中”便顺理成章。近年来,国内诸多文学史教材都沿袭了这种说法。

  其实,陈子昂的死因,还是没有解释明白。武三思最多是个幕后操纵者,直接下手的人是段简,《新唐书》中所记的段简就是一“无气骨人”,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隋唐史专家岑仲勉曾在《陈子昂及其文集之事迹》一文中提出质疑:“以武后、周、来之淫威,子昂未之惧,何独畏夫县令段简?”由此可推测:如若陈子昂没有反抗武氏的计划,则必然就有诛讨武氏的傲文文献留存。《陈子昂别传》里的“附会文法”,其实是饶有深意。一个地方上小县令的颜色,陈子昂又有何惧?要说陈子昂为什么不堪段简的逼迫而一死谢之,实际上就是这个原因啊。

  不过这种观点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近年来出版的《陈子昂诗注》一书中,注者彭庆生修年谱一篇附在书内,对岑仲勉的推想不以为然,他说岑氏所怀疑的东西,“唯推想子昂有反抗武氏之计划或文字,却未免凿空。依当日情势,倘子昂有此种计划或者文字,段简必然上奏,断无权擅自处理,而《别传》亦不得言其‘附会文法’”。如此,岑仲勉的讲法定是凭了自己的想像说陈子昂有反抗武则天的文章和计划。从实际来看,史书中的确是没有提到过陈子昂有这样的一些活动。

  然而《学术月刊》1983年第2期发表的葛晓音的文章,继续为岑仲勉的推想作了充分论证,认为陈子昂的集子中《我府君有周居士文林郎陈公墓志文》,可能就是他招祸的直接原因。这篇碑文中的“青龙癸未,唐历云微”,“大运大齐,贤圣罔象”等言语,其言外之意显然说的是武后不应天命,并非圣明之君,这样一来,犯了武后的大忌,段简便得以抓住这个把柄,以碑文附会律法。按大唐律法“十恶”条中第“六曰大不恭敬”,其中“指斥乘舆”、“无人臣之礼”都是难以逃脱的死罪。别说陈子昂是一个小拾遗,就算是宰相也在劫难逃。

  即使是依据该文所论,对陈子昂的死因,仍有疑团,诸如:陈子昂的招祸与武三思到底有何关联?武三思是奉了武则天的命令来杀陈子昂的吗?是“果死狱中”,还是死于“舆曳就吏”之时?是“为县令所杀”,还是“不堪其逼遂一死谢之”?这林林总总的问题看来还有待专家学者解开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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