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资金借据新
时间:2024-04-30 08:42:0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拆出资金公司(下称甲方) │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拆入资金金融单位(下称乙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担 保 单 位│ │├──┬──────────┴────────────────────┤│ │1.拆借资金额度人民币(大写) ││ ├───────────────────────────────┤│ │2.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到期││ ├───────────────────────────────┤│ 共│3.利率 ‰月息 分 厘 毫 丝 忽 ││ 同├───┬───────────────────────────┤│经遵│ │利息从 年 月 日起息,三个月以内期限的,到期时利││双守│4.清算│随本清;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结息电汇甲方(季末20││方。│ 办法│日为结息日);本金于 年 月 日前电汇甲方利息差额││研特│ │一并计息在本金内。 ││究立├───┼───────────────────────────┤│协此│ │甲方按起息当日清晨将款项电汇乙方; ││商据│5.划款│乙方归还本息时务于结止日清晨将款项电汇甲方;双方均按划││,。│ │款日起止利息。 ││甲 ├───┼───────────────────────────┤│方 │6.逾期│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份按日息计3/10000收罚息,由乙方主动││同 │ │计还甲方。 ││意 ├───┼───────────────────────────┤│拆 │7.用途│ ││借 ├───┼───────────────────────────┤│资 │8.借据│本借据经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金 │ 生效│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盖公章、││给 │ │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 ├───┼───────────────────────────┤│方 │9.借据│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借据││, │ 终止│自行终止;否则,需查对、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 ││议 ├───┼───────────────────────────┤│定 │10.调│本借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下 │整事项│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借据││列 │ │。 ││条 ├───┼───────────────────────────┤│款 │11.责│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 │ 任│原则,如有违反者乙方自行负责。 ││ ├───┼───────────────────────────┤│ │12.担│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必须有担保单位,如乙方不履行借据││ │ 保│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 拆出资金单位: │ 担保单位: │ 拆入资金单位:││ │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推荐栏目:发朋友圈句子、其他范文(可搜索)、历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