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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责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县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责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江州县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责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一、机构设立

    将原江州县社会保险局、原江州县医疗保险局合并,组建新的江州县社会保险局,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职责调整

(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业务经办职责。

(二)工资福利职责调整:将县人力社保局机关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福利和死亡人员相关费用计发审批工作划入新的社会保险局。

(三)依法承接、取消及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关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类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接续转移、中断终止、费用审核结算、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经办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四)负责执行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表;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执行内部审计,审计稽核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

(六)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和查询利用;

(七)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村(居)卫生室的确定、协议管理,并对其收费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审核与监督;

(八)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九)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信息采集、整理、记录、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1—6级)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管理;

(十四)负责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垫底资金经办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工作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江州县社会保险局设12个工作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公文、政务、会务、政务公开;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综合文稿、政务信息、课题调研、政策研究、新闻宣传及舆情动态管理;负责机关保密、安全、消防、卫计、统战、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行政后勤、人事培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行政效能督办督查;负责机关规划财务、经费报账及登记工作,负责本单位职工工资管理、津补贴发放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核算、登记、清理和报废工作;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归档整理文书档案,保管、利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负责社会保险信访接待和协调处置;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服务大厅和社会保险业务大厅的日常联络管理;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负责配合联系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事务;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负责拟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补充服务协议及服务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二)公共信息科

负责“金保工程”中涉及社会保险的应用系统建设和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应用系统数据维护、数据信息集中处理、数据应用开发和对外发布工作、动态监控、操作人员权限设置和变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分析和精算工作,社会保险统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权益告知和参保征缴网上查询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公众信息网建设和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保卡金融功能运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和常态运行工作;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三)单位参保征缴科

负责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各项具体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增加、减少工作;负责单位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险统征和参保征缴政策执行、业务操作,指导实施网上参保业务;负责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维护工作;负责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参保单位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申报、核定缴费基数和缴费额度;负责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征缴计划工作;负责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补缴计划核定、征收工作;负责停产、改制、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清理工作;负责单位参保征缴信息查询工作;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四)个人参保征缴科

负责以个人身份参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负责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或计发本人工作;负责个人参保人员的信息变更、维护工作;负责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认定、补缴计划核定和征收工作;负责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算退付和异地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养老、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清退工作;负责个人参保的养老、医疗保险信息查询;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五)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科

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执行,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人员享受养老待遇的资格条件审核并办理退休手续;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退休人员的待遇计算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负责编制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计划、测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负责做好企业离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建国初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等特殊群体补贴的计发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档案的审核及外调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计算及支付审核;负责实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六)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执行;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复审和待遇计算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金支付计划、测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城乡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负责特殊群体补贴的计发工作;负责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清理和待遇追缴工作;负责城乡居民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待遇的计算及支付审核;负责全县各类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指纹采集和年度验证工作;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七)机关事业养老待遇科

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养老待遇的资格条件审核并办理退休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的维护审核;负责视同缴费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退休待遇和职业年金待遇计算工作;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月支付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年度测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待遇的计算及支付审核;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八)职工医疗待遇科

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含大额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参保职工特殊病种费用审核;负责离休干部、1—6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发生费用的审核及结算、清算工作;负责县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总额控制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计划;负责参保职工特殊疾病鉴定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转院申报受理工作;负责职工异地就医人员个人账户年度返还工作;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审批工作;负责商业保险机构合署办公业务;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计发咨询服务;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垫底资金等相关待遇对接工作;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九)居民医疗待遇科

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含大病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费用审核;负责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发生费用的审核及结算、清算工作;负责县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总额控制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计划;负责参保居民特殊疾病鉴定工作;负责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转院申报受理工作;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审批工作;负责商业保险机构合署办公业务;负责医疗保险待遇计发咨询服务;负责民政救助相关待遇对接工作;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十)工伤生育待遇科

负责执行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负责工伤治疗、旧伤复发治疗、康复治疗的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工作;负责工伤和生育保险支付计划;负责审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负责工伤职工伤残和工亡待遇计算核定工作;负责审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负责生育保险生育生活津贴的计算核定工作;负责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手续;负责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计发咨询服务;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十一)基金结算科

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用款计划汇总、申报和待遇支付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异地社会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及结算支付工作;负责县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保险机构委托代付、特殊人群财政资金代发等资金支付工作;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十二)稽核督查科

负责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补充社会保险征缴和支付稽核;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对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负责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调查;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服务协议违规事项处理和重大违约违规事项处理;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诚信管理;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案件;负责本科室经办的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综合科统一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五、人员编制

核定江州县社会保险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作机构领导职数12名。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配置。

六、附则

本规定由江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江州县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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