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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关于评选县级劳动模范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1-01-26 18: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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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关于评选县级劳动模范的请示第1篇 

县委:

为了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会见劳模时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表彰我县各行各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拟在我县各行各业中评选县级劳动模范,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请示如下:

一、评选范围:

劳模的评选范围是:近年来在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和“五个陇州”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上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在企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2、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3、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4、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5、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6、在勤政廉政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7、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对国家和人民做出重大贡献的。

  

三、评选的名额

  

县级劳动模范拟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人。

  

四、评选的程序:

  

XX县劳动模范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层层把关,择优筛选的办法进行。

  

各基层工委(工会)民主推荐→县总工会汇总初步审查(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联席会议筛选,按15%的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公示→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县委县政府表彰。

  

五、表彰、奖励及待遇

  

县级劳动模范由县委、县政府表彰,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县级劳模评选后,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拟为每人2000元。

  

2、县级以上劳模执行相对应的劳模荣誉待遇。

  

3、积极向党政部门推荐优秀劳模到合适的领导岗位工作。

  

4、县总工会每两年组织县级劳模体检一次。

  

5、县级劳模男60岁、女55岁以后,经县劳动竞赛委员审批,按照每月100元发放荣誉津贴。

  

以上奖励、体检、荣誉津贴所需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XX县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XX县总工会

  

 2014年8月4日

   

县总工会关于评选县级劳动模范的请示第2篇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近年来,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创业,为推动三大战略的实施和促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职业道德、技术创新和科技致富的先进典型。为了弘扬劳模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劳动模范。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全县各条战线、各行各业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机关干部。

  评选名额:全县共评选劳模xx名,其中女劳模不少于x人(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忠实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代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企业改革、发展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争取项目,开发新产品,扭亏增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推动小康建设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三)在农业科技、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比赛、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在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

  (五)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六)在平凡而艰苦的岗位上勤奋工作者;

  (七)在党政机关及财税、金融等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模范评选条件,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自下而上,优中选优,走群众路线。曾获县级劳动模范以上称号者,不再重复评眩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推荐对象。

  (二)评选程序:

  1、被推荐的职工劳动模范,必须经所在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由单位签署意见;农民劳动模范必须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国有、集体、乡镇企业法人代表,须经工商、税务、劳动保险部门签署意见。

  2、被推荐的劳动模范登记表和单行材料务于4月xx日前报县劳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

  3、对经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的拟表彰劳模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全县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劳模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县上成立劳动模范评审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为成员。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总工会,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县总工会抽调。

县总工会关于评选县级劳动模范的请示第3篇

  各科室、车间:

  为搞好本年度激励奖评选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既严格标准,又履行程序,确保选出各类优秀人才,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这次激励奖评选的重要性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人才是企业竞争的根本优势。在今年的各项工作中,我公司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优异成绩的取得,来源于广大干部员工的顽强拼搏,来自于各部门人才的培养和有效激励。而这次激励奖评选,就是对各类优秀人才工作的充分肯定,有利于推陈出新,调动和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向更高的目标攀登。从而使广大干部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真正起到激励人,鼓舞人,鞭策人的作用。

  二、激励奖项目

  三、评选原则

  1、实行动态管理。2008年底评选的激励奖,各部门组织评选、推荐,重新上报,如本年度没被评选上,不再享受原规定待遇。

  2、在2009年工作中被评选上的优秀党员,优秀班组,继续有效。其他的重新审报。

  3、严格程序,按标准,切实把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评选出来。

  四、时间安排

  12月15日~17日,各车间、科室开展激励奖评选,18日上报人力资源部。

  12月19日~12月21日,人力资源部结合生产部、经理办进行审核,12月22日将审核结果报经理办公会。

  希望各车间、科室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充分发动广大干部员工认真评选,通过评选要评出满意,评出风格,评出激情,为明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二○xx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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