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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2-01 2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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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人总书记在决战扶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多措并举、巩固成果”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政府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防止边缘户贫困化”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扶贫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计划,预防扶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援助:

一、一般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领导人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的基本战略,严格按照巩固扶贫成果的要求,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以“一跨两忧三保”和饮水安全核心标准为标准,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救助。加强长期稳定的扶贫措施,加强返贫监测和预警,加强对边缘人口的监测管理和帮助,有效防止边缘人口造成的扶贫和贫困,巩固扶贫成果,坚决打赢反贫困硬仗。

二、推进扶贫深入调查。

(一)开展扶贫“回眸”。加强部门间数据对比分析,组织村扶贫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负责人入户走访,进一步调查核实扶贫户“两保三保”、饮水安全、家庭收入来源、生产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分析扶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扶贫户的基数和返贫风险点,逐一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群的核查。根据**末进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贫困风险的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对比数据,指导农户进行入户核实,由驻地扶贫小组和村“两委”共同研究后,报乡镇审批,再由乡镇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订和补充。

(3)开展动态随访。村里的扶贫小组、基层干部和负责帮助的人应加强后续访问,找到因新冠肺炎肺炎、自然灾害、家庭变化等影响而面临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及时在系统中标记,有效增加援助;研究发现,受新冠肺炎肺炎疫情、自然灾害和家庭变动影响而面临贫困风险的农民,特别是住房、医疗等“三包”不够稳定的农民,应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对各级突击检查和调研反馈造成的返贫风险要及时检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家庭要纳入不稳定贫困户或边缘户范围。

第三,加强监控和管理。

(一)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在安徽省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根据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等各项指标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录入相关数据。

(二)开展监测和预警。各乡镇和部门要加强现场监测,更新或修改不稳定贫困户和边缘户的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救助救助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农民反映和核实的相关信息。根据省扶贫办月度预警情况,加大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贫困。

(3)加强过程控制。坚持系统管理与现场监管相结合,对调查核实、救援措施制定实施、销售数量审核全过程进行准确管理,确保工作到位、救援有效。加强销售号审核,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贫困户,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核、城市审核等方式进行申报,最后向省扶贫办申报销售号;对于通过救助消除贫困风险的边缘户,经乡镇、县级汇总上报后,报省扶贫办。

第四,加强援助和协助。

(a)加强减贫。

1.加强分类管理。历年的贫困户按三类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享受政策的贫困户、监测贫困户。不享受政策的贫困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强、抗风险能力强的贫困户;享受政策的贫困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贫困户;扶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扶贫户。各乡镇要进一步审核、修订、补充和完善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三类人员的标签。

2.实施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种财政扶贫资金的补贴政策。但是,由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家庭变动等。,“两忧三保”和饮水安全问题不能承受,相关政策措施要及时落实。享受政策的特困户应坚持“应享受、应帮助”,根据实际需要,落实相关扶贫政策。在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和安排各项救助措施时,应优先考虑和倾斜贫困监测户。

3.压缩帮助的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在扶贫期间不脱钩原责任人;帮扶责任人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应及时调整或改期,确保所有特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坚持发展型和负担得起型扶贫并重,着力巩固“两保三保”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推进“一户一计划一人一措施”。针对贫困家庭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村里的扶贫团队、基层干部、负责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救助措施,改进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效果。

(二)加强边缘人口救助。

1.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县责任制、乡镇落实责任制、村庄建设台账责任制,加强对边缘人口的帮扶。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统筹各类资金(不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间的分工,并对农村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乡镇加强审批,统筹安排联系,组织实施救助;村开展调查核实,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措施。

2.建立联系制度。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村扶贫队,动员基层党员和人才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的作用。联系人应每月走访户,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边缘户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援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进行救援和协助。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要统筹考虑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影响,研究制定对边缘户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落实扶持资金,安排帮扶项目。各乡镇要统筹规划,注重落实。首先,根据边缘家庭的贫困风险,应优先实施工业就业和社会保障覆盖等普惠制政策。结合消费扶贫,帮助边缘家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和边缘户医疗再保障政策(“1579”政策)。第三,探索利用社会救助资金、村级集体收入资金等。,并建立县级救助基金和农村紧急救助基金。各乡镇和部门要简化申报、审批和资金分配程序,加大援助力度。

4.实施精确辅助。边缘户重点实施教育、康复、医疗“1579”政策,鼓励和帮助有劳动力的家庭通过发展生产或就业增加收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行政策保障。对因重大家庭事故或灾难导致家庭费用较大且难以承担的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困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后期管护与收益分配,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规范扶贫车间建设和管理,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效益,增强吸纳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创新“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居家就业。合理开发疫情防控期间的乡村公共卫生员、消毒保洁员、宣传员、管理员等临时岗位,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对以前外出务工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就近就业、发展产业等途径获得收入。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各乡镇、村要鼓励支持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建立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贫困户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建立承担“千企帮千村”任务的民营企业等与乡镇、村、贫困户之间的定点采购机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扶贫夜校”“微课堂”“爱心超市”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促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督导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致贫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不影响基层工作。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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