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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工作导则

发布日期:2021-01-26 2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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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网友发布的《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工作导则》,所属材料范文类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一、总则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全区各项工作的“总牵引”。区委区政府要求创城各项工作要加强全区统筹,全面协调,全民动员,真正把创城融入全区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围绕高标准做好全区创城宣传工作的目标,创城宣传工作要把握以下三条原则:

政治性原则,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性原则,践行创城为民惠民的宗旨,持续深化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创城共建共享理念深入人心,融入生活;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和落实《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规定,体现出全区创城宣传工作的规范统一,和谐美观,彰显XX特色。

为营造“举足即观,抬眼可见”的浓厚宣传氛围,特制订本导则,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分则

为指导全区宣传工作,现对全区创城宣传涉及的社会环境、公益广告、入户宣传、媒体网络四种宣传方式,做出相应规定,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落实。

(一)社会环境宣传

1.布置点位: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制作硬质标语,实现主要大街、重点路口、过街天桥宣传标语全覆盖。

(1)区界入口。在海淀、丰台、门头沟进入XX区的阜石路入区口、莲石路入区口、鲁谷路入区口、张仪村路入区口、京原路南口、双峪路入区口、XX路入区口、香山南路入区口、田村路入区口等醒目位置分别设置硬质标语。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委

(2)主干道和过街天桥。区内除市属道路以外的主干道及过街天桥悬挂设置硬质标语。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委

(3)各街道。在各街道办公所在地,以及辖区主要大街、路口醒目位置设置硬质标语。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委、各街道

2.具体要求:

(1)区委宣传部负责内容的审核把关。

(2)区城管委、各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语宣传品制作设置管理工作,确保应设必设。结合我区创城工作实际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挖掘布设资源潜力。安排专人专职每日巡检,及时维护,保证设施的整洁美观、无破损、无残缺,安全牢固和正常使用。

(3)格式要求:横幅应选用硬质材质,严禁使用软质横幅(单位、小区内部除外);底色为蓝色(R:0,G:150,B:255),文字为白色或黄色、方正大黑-GBK字体,字间距一般为标准,不宜超过2倍,严禁将字体拉长、压缩或变形;文字大小至少占幅面2/3,主次干路的字号为53cm*53cm,文字内容在幅面居中设置;两侧不得设置其他文字或logo,建议四个字距以内,不宜过长或过短。重点区域横幅密度宜间隔约200米,(宣传标语详见附件3)。

(二)公益广告宣传

1.创城公益广告按内容分为十二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未成年人保护、精神文明、文明旅游、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市民公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文明出境游。

2.创城公益广告按布设点位分为十类:

(1)建筑围挡

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建筑围挡和其他公共空间围墙围挡,具体要求参照《XX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及扬尘治理管理标准》(详见附件2)。

具体要求:

建筑工地的建筑围挡:围挡主体必须连续设置,施工现场做到完全封闭,围挡不能作为其他建筑物的结构部分。围挡应设置公益广告和照明,公益广告展示面积等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100%,公益广告围挡高度不低于4米。

其他公共空间的围挡:园林、市政工程(含热力、电力、给排水、燃气等)施工公益广告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围挡保存时间在3个月以上。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委

(2)主次干道

具体要求:

全区主次干道、各街道次干道路上运用电子显示屏全时长滚动播出创城公益广告;大型广告牌全覆盖刊播创城公益广告。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每隔100米,至少能看到一处。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例如我们的节日、XX榜样、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采用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图文并茂)、宣传手册、报纸宣传等至少2种以上形式。

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在主次干道大密度、见缝插针布设有关垃圾分类、爱护公物、爱护环境、文明养犬等文明行为的提示牌、劝导牌。

公益广告设施要求安排专人专职每日巡检,及时维护,保证设施的整洁美观、无破损、无残缺、安全牢固和正常使用。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微型劝导牌、指示牌可在两个主色系设计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设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委、各街道

(3)社区

具体要求:

利用社区室外文体活动广场、街道综合文化站、楼道、电梯、社区文化展示墙、精神文明宣传专栏、社区公开栏、社区电子屏等媒介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时长在50%以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在社区进出口处、社区内部道路两侧、楼梯口、楼栋电梯口、社区宣传栏、社区服务中心等任意一处布设市民公约。

在居民小区楼体、绿地、花园、社区宣传栏、道路两侧灵活植入“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实现全覆盖,其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每一位置布设不少于3处,可适当加大密度,利用电梯电子屏等媒介播出公益广告(时长在50%以上)。

采用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图文并茂)、宣传手册、报纸宣传等至少2种以上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例如我们的节日 、XX榜样、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利用电梯电子屏等媒介播出公益广告(时长在50%以上)。

在社区内大密度、见缝插针布设有关垃圾分类、爱护公物、爱护环境、文明养犬等文明行为的提示牌、劝导牌。

公益广告设施要求安排专人专职每日巡检,及时维护,保证设施的整洁美观、无破损、无残缺、安全牢固和正常使用。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微型劝导牌、指示牌可在两个主色系设计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设计。

责任单位:各街道

(4)机关单位

具体要求:

出入境办证大厅、市场监管局对外服务大厅、区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街道政务大厅、派出所、法律援助中心、税务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厅、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婚姻登记处、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等窗口行业,在单位进出口处、楼梯口、楼栋电梯口、单位宣传栏、单位报纸、单位道路两侧等任意一处展示行业规范。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要充分利用所属的各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灯箱、展板、黑板报、围墙围挡等载体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其中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进出口处、楼道、墙壁、卫生间、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全覆盖粘贴禁烟标识。

出入境办证大厅,在进出口、楼梯口、楼栋电梯口、宣传栏、道路两侧等处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

医院等医疗机构在门诊部、住院部、急诊部等采用展板、海报、宣传手册、讲座、义诊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及驻区单位

(5)各类学校

具体要求:

“关爱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主题”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内容的公益广告,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视频等方式实现全覆盖,并持续刊播。其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示有3条以上。

在教室内部、教学楼走廊、公告栏、学校出入口、校内道路两侧、学校校报等处展示学生守则。

少年宫、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采用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墙、宣传电子屏(时长在50%以上)、广播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

责任单位:区教委

(6)交通运输

具体要求:

公交(地铁)车站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灯箱等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必须有1处“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在公交(地铁)车站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灯箱等刊播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爱护公物、文明养犬等文明行为提示牌、劝导牌;粘贴禁烟标识。

在公交(地铁)车身或车厢内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在车身或车厢内有爱护公物、文明养犬等文明行为提示牌、劝导牌;粘贴禁烟标识。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微型劝导牌、指示牌可在两个主色系设计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设计。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道

(7)旅游景区、广场公园

具体要求:

在景区、景点、公园、公共广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运用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文明旅游宣传。

在景区的花园、绿地等处设立一定数量的文明旅游提示牌,爱护环境、爱护公物、文明养犬文明行为劝导牌;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利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广告宣传,每隔100米至少看到1处创城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设施要求安排专人专职每日巡检,及时维护,保证设施的整洁美观、无破损、无残缺、安全牢固和正常使用。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微型劝导牌、指示牌可在两个主色系设计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设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资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园管理中心、八大处公园管理处

(8)金融网点

具体要求:

在单位进出口处、楼梯口、楼栋电梯口、宣传栏、道路两侧等任意一处展示行业规范。

在单位进门口处、大厅(大堂)、服务窗口、楼梯口、电梯内电子屏(播出时长在50%以上)等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邮政管理局

(9)餐饮酒店

具体要求:

在单位进出口处、楼梯口、楼栋电梯口、宣传栏、道路两侧等任意一处展示行业规范。

在餐饮酒店的大厅、餐桌(大厅、包厢)、收银台、墙壁等处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的温馨提示(餐桌桌牌提示、墙壁张贴宣传海报或横幅展示)。

“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在餐厅进门口、大厅(大堂)等显著位置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示不少于3处;利用电梯电子屏等媒介播出公益广告(时长在50%以上),利用酒店、餐厅、宾馆电视播出公益广告(时长在50%以上)。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微型劝导牌、指示牌可在两个主色系设计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设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10)其他场所

实体书店、药店、商业街、科技馆、超市商场、图书馆、农贸市场、医院、主次干街道上的沿街单位等所有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灯箱广告牌,滚动播出诚信经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

在单位门口悬挂“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餐饮单位在餐饮酒店的大厅、餐桌(大厅、包厢)、收银台、墙壁等处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或“禁止吸烟”的温馨提示(餐桌桌牌提示、墙壁张贴宣传海报或横幅展示)。

在网吧进门口、大厅(大堂)、包厢等显著位置,全覆盖布设有未成年人禁入的警示牌。

医院等医疗机构在门诊部、住院部、急诊部等采用展板、海报、宣传手册、讲座、义诊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广告内容:公益广告由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统一设计,微型劝导牌、指示牌可在两个主色系设计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设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各街道

3.设计图例使用办法

(1)“文明XX”主题LOGO(详见附件1)为XX区文明创建的主体形象,在所有涉及XX文明城区创建宣传图像中,都应有所体现。

所有设计图例落款统一署“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也可以根据各单位情况联合署名(例: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体育局)。

(2)设计图例有两个主打色系,一是蓝色,在设计中融入冬奥元素。二是绿色,体现XX高端绿色发展的理念,同时,在两个主色系设计中,体现传承红色基因和铁锈红钢铁历史文化元素。原则上,一个宣传区域内,尽量选择一个主打色系,以便和谐统一、美观。

(3)设计图例分三个区域:一是底图,主打绿色或是蓝色(参考办法第二条),需要在所有设计图例中保持风格统一;二是文字区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并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和宣传需求,融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区复审、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等内容;三是图片区,可根据宣传点位需要选取、使用图片。

(4)设计图例中创城宣传口号可设计成汉英双语。

(5)公益广告涉及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附件1图例中注解说明。

(6)各单位对宣传内容要严格把关,报区委宣传部统一审核以后方可实施。宣传海报均要入框,版面设计要新颖靓丽,横幅固定要牢靠稳固。平时要加强巡视维护,确保其完好性。

(7)我区公益广告、宣传语、宣传画图例下载地址:腾讯微云https://www.weiyun.com/,腾讯微云账号:1519245922,密码ccb12345678。

(8)公益广告、宣传语、宣传画图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设计、更新。

(三)入户宣传

入户宣传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

1.统一印发手册:区委宣传部统一印发《XX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倡议书》、《市民文明手册》和部分创城宣传品。

2.发放宣传品:各单位、各街道结合居民实际,制作物美价廉、精巧实用的创城宣传品,通过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传统节日、吹哨报到等形式,发放到市民手中,确保市民对创城的知晓率达到100%。

3.打造公益文化墙、街:各街道在公共空间、背街小巷,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公益文化墙或公益文化宣传一条街并长期保持。每个街道至少有一处公益文化宣传墙(街)。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公益文化墙具体内容可参考“中国文明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作。文化墙面积可在保证整洁美观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场地情况自行设计。

(四)台、报、刊、网媒体宣传

1.在XX电视台、《XX报》、《XX工作》杂志、“XXXX”微信公众号、XX文明网等区属媒体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系列专栏、专刊,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

2.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不少于2种)拓展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平台,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做好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的网上宣传报道;推广“光盘行动”等经验,引导人们理性消费、健康生活;运用区属媒体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使用“XXXX”微信公众号或者APP,开展网络公益活动,通过举办“创城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与受众互动,提升群众的参与度。

3.区属媒体运用理论文章、专题专栏、评论言论、通讯专访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创城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清明、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紧扣热点,加大报道力度;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

4.运用文艺形式和民族民间文化样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学榜样,我行动”,区属文艺院团或其他文化团体创作推出展示核心价值观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小说、诗词、戏剧、动漫、歌曲、曲艺等文艺作品(不少于3种)的剧照、海报、封面照片或新闻报道。

5.运用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对XX教育、科技、民政、文化、体育、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创造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的工作品牌或经验进行宣传报道,部门全覆盖。做好“新时代好少年”、“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报道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附件:1.设计图例

2.XX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及扬尘治理管理标准

      3.首批创城宣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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