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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发布日期:2020-12-06 17:47:33

我是棠棣,一枚历史爱好者。欢迎大家【关注】我,一起谈古论今,纵论天下大势。君子一世,为学、交友而已!

一、关于身份确认的秦法

秦的法律规定,子女身份的认定,取决于生父生母身份的确认。

生父生母身份的确认,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1、生父生母社会身份的确认。

不同社会身份的男女,生下的子女具有不同的社会身份,子女的社会身份,主要跟随父亲。比如父亲是普通庶民,母亲是刑满释放人员,他们之间所生的子女,法律地位是庶民。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历史人物,毁灭了秦帝国的赵高就是这种情况。

赢政的父亲子异是出身于王族的公子,母亲是平民出身的舞蹈演员,那么赢政的身份随同父亲,也是王族公子。这不会有问题。

《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2、生父生母国籍的确认。

比如父亲是秦国人,母亲是外国人,他们所生的子女,法律身份是秦国人。父亲是外国人,母亲是秦国人,他们所生的子女也是秦国人。这条规定,大家只要出过国,或者是和外国人打过交道,都不会陌生。出国要办护照,护照上有一栏,国籍。子女国籍的取得,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依从出生地,比如美国,有的依照父亲的国籍,比如日本。

战国时代,是一个国际化的时代,跨国婚姻,特别是王室间的跨国婚姻,是时代的风气和通行的惯例,各国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跨国婚姻下的子女,特别是涉及王位继承的嫡子,更有一整套严密的规定。否则的话,善于阴谋诡计的战国游士,早就利用跨国婚姻捣鬼,将各国王室的继承打乱,搞得天下不宁,易姓革命不断。赢政的父亲子异是秦国人,母亲是赵国人,他的法律身份是秦国人。这也不会有问题。

3、生父生母血缘的确认。

如果所生子女不是父母的亲生子女,子女的继承权将被剥夺,父母也将受到惩罚。

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引用一条具体的案例来作说明。这条案例是西汉的案例,为什么引用这条西汉的案例呢? 有两条理由,一是西汉的法律完全继承了秦的法律,可以相互参照,二是这条案例清楚而且有名,不需要做过多的解释。

我们都熟悉一个有名的历史故事,鸿门宴。鸿门宴发生在秦末,讲的是项羽和刘邦间的一次酒席宴上的生死较量。鸿门宴上有一位英雄樊哙,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人物。他仗剑闯入宴会厅,大桶喝酒,大块啖吃生猪肉,打动了项羽,救了刘邦。因为这件事,樊哙后来被封为列侯,成为一位有世袭继承权的侯爷。

樊哙死后,他的嫡长子继承了爵位,后来犯法问斩,爵位也就断绝了。刘邦的儿子汉文帝即位以后,考虑到樊哙过去的功劳,给予樊哙后人特别的优待,恩准樊哙的庶子樊市人继承了爵位。这位樊市人不能生育。

《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按照秦汉的法律规定,爵位必须由嫡子继承,没有嫡子,爵位将会被废除。樊市人担心爵位无人继承,于是想出一个办法,让他的夫人与自己的弟弟同房,生下了一位儿子叫作樊他广,假冒为自己与夫人所生,立为嫡子继承了爵位,总算是保住了侯爷的地位。后来,这件事被家臣告发了,依法处理的结果,樊他广被剥夺列侯的爵位,废为庶人,封地被没收,侯国被废除。

这件案例说明,秦汉的继承制度非常严密,父亲的地位,必须由嫡子继承,嫡子的认定,不但需要父母的正式认可,而且必须是父亲和正妻所生或认可,相关的具体规定,可以说是周全细致。在如此严格的法制之下,哥哥串通弟弟造假都被揭发严惩,非亲族的外人介入的欺诈,当然更是严惩不赦。

秦国有如此严格的法律制度,吕不韦想要由国际商界转入秦国政界,他就必须熟悉秦国的法律和制度,他准备在秦王的继承权上投入全部资产和整个人生,他就必须精通秦国的继承法。在一个法制至高无上的国家,在涉及国本的根本问题上,精明如同吕不韦这样的人,绝不敢以身试法,有稍许的冒犯。另一方面,身为秦王继承人的子异生活在秦国的法制社会中,从小接受的是法制教育,他对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的王位继承法更是清楚明白,绝不会糊涂。

从而,我们可以由此考虑,秦始皇的生父是谁这件疑案的来源,也就是吕不韦献有孕之女夺嗣的故事之所以能够成立,是有前提的。

这个前提是什么呢? 就是吕不韦和子异都是智力低下的法盲,他们完全不懂得秦国的法律。我们可以由此断定,这种低估先贤智力的故事,本来就是智力低下的编造,这些编造法盲故事的人,本身就是法盲,而相信这些故事的人,也需要补上一节法律的课程。

二、生理医学方面的证据

怀孕的性别鉴定,是最近的科学技术。赵姬怀孕,是不知道男女的。吕不韦献不知生男还是生女的孕妇与子异,寄望以此作为子异的后嗣,一旦即位后可以获取有利于自己的政治利益,这件事本身就是侥幸中的侥幸。

在这件事情中,吕不韦所冒的身死族灭的重大政治风险,与他侥幸成功的些微可能性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经济学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假设,人性是贪婪的。不过,贪婪的人性是趋利避害的。请大家结合秦国的法律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同吕不韦这样算计精明的商人,用心周到的政治家,会不会去干这种肯定有大害,而几乎看不到成功的可能性的傻事情? 想来,多数人都会同我一样,会摇头而难以置信。

《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史记·吕不韦列传》说,赵姬与子异同居以后,“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大期”,就是妇女足月分娩的日期。唐代的大学者孔颖达给《左传·僖公十七年》作注疏说:“十月而产,妇人大期。”这句话的意思说,怀孕十个月生产,就是妇人的大期。孔颖达说得非常正确,就是所谓十月怀胎嘛。按照这种正常的理解,赵姬与子异同居十个月以后,生下了赢政,因为毫无问题,所以子异认可了自己的长子,册立赵姬为自己的夫人。另有一种理解,“大期”为十二个月,这样的话,子异就更找不到理由怀疑赢政非亲生了。

反之,如果赵姬先已经怀孕,月经不来,得在一个月以后。在没有科学检测手段的古代,吕不韦确实知道赵姬已经怀孕,怕要在两个月以后,当第二次月经不来的时候。赵姬怀孕两个月以后才被献给子异,赢政就不会在“大期”的十个月后出产,而是应当在赵姬与子异同居八个月后早产。早产是非正常的分娩,非正常的分娩当有非正常的原因,自然会受到关怀和问候。在这个时候,赵姬要拿话来说,子异也将前后思量。如果是这样的话,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子异是有继承权的秦国王子,他对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血统问题,是非常清楚而敏感的。所以,吕不韦第一次来见他时,短短两三句交谈,他就知道吕不韦是为王位继承问题而来的了。子异和吕不韦开始合作,他继承王位的可能性与日俱增以后,他对自己的继承人的血统问题,特别是在女方不是秦国人、出生地是在外国的情况下,怕是比谁都在意而费心的。

所以说,赵姬一旦早产,子异必然生疑。子异一旦生疑,就不会认可赢政为自己的嫡长子,也不会立赵姬为自己的夫人了。退一步说,即使子异因为知识不足而没有产生怀疑,子异身边至少有一个人一定会怀疑。这个人是谁呢? 这个人就是子异的医生,秦国使馆的医官。

子异在邯郸做人质,用现在的话来说,相当于秦国驻赵国大使。

他虽然因为秦赵两国敌对而不受赵国的礼遇,又因为不受父亲的宠爱,很有些潦倒失落,不过,子异的潦倒失落,只是相对于他如果受到赵国的礼遇和父亲的宠爱的得意盛况来说的;作为平民百姓的我们,不要以庶民之心,去度王子之腹,空撒同情的热泪。

子异在邯郸是有府邸的,有车有马,尽管不太豪华,但也不是后人所想像的那么穷困,他的工作是有随从官员处理的,他的生活是有佣人侍候的,其中应该有懂医知药的医官,赵姬早孕早产的事情,要瞒过他怕是很难的。我们为什么这样说呢?

《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战国时代,中国的医学已经有相当的进步,对于妇人从怀孕到出生的生理,胎儿从一月到十月的状况,已经相当清楚。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医书《胎产书》,对这些都有具体的记载。

子异的时代,秦国宫廷和政府的医官制度早已建立,读一读《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就知道了,那是司马迁专门为医生写的传记。著名的医生扁鹊周游各国行医,到邯郸做妇科医生,到洛阳做五官科医生,到咸阳做小儿科医生。他最后死于咸阳,是被秦国的太医令李醯派人刺死的。理由嘛,很简单,妒忌。李醯妒忌扁鹊医术高明,担心他危及自己身为秦国宫廷最高医生的地位。

所以,如果我们对于秦汉时代的医学状况和王族封君的生活状况有所了解的话,就可以知道子异身边应有医官,赵姬早孕早产的事情是瞒不过他的。

再退一步讲,即使医生喝醉了酒,糊里糊涂被骗过了,子异身边还有人是骗不过的,而且,他们是不会喝醉酒打马虎眼的。

他们是谁呢?子异虽然得不到父亲安国君的宠爱,但他的母亲夏姬是爱他的,他们同受冷落,相依为命。子异去邯郸做人质,年纪不到二十,可以想像,夏姬送他出远门,一定是千叮咛万嘱咐。她政治上插不上嘴,说不上话,生活上一定会为儿子作尽可能的操劳,听话懂事的丫鬟小厮,万事瞒不过的老家臣老妈子,都会给子异配备得周全的。

更可以想像,儿子的婚姻生活,未来的媳妇孙子,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心思,她老人家会很在意的。她老人家安排的这些人,受她老人家的嘱托,都会细心地帮助子异把关。这些人,一辈子在王室宫内工作生活,熟悉王室婚姻,是懂得献姬娶女的规矩和门道的。特别是被称为“女阿”的老妈子,他们不但会照顾王子的生活,受王母的委托,对于王子的方方面面,甚至政治前途,都是会关照到的。(质子之“女阿”可参见《战国策·楚策》第九章,楚顷襄王熊横为太子质于秦时)

以古代献姬的惯例而言,吕不韦献赵姬给子异,是要“谨室”的。“谨室”,就是需要将所献之女单独居处,确认她没有身孕,然后才能送出去。经过“谨室”的赵姬到子异府那以后。医官号脉,老妈子查月经,验明有无身孕的方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如何隐瞒得过去? 赵姬进入子异府邸成为子异的妻妾,工作人员婆做登记;有孕以后,更是要微记录的。子异正式成为太子继承人以后,这些记录都得送到咸阳宫廷存档备案。

所以我们说,《秦始皇本纪》的记载,“秦始皇者,庄襄王子也”,“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都是根据秦政府的正式档案文书写成,是可信的记载。

三、吕不韦是秦始皇父亲谣言的来源

司马迁有“良史之才”,他不编故事,不制造绯闻,不过,司马迁爱听故事,力图将可信的故事作为信史写进史书中。有时候,他听了荒诞的故事将信将疑,在他拿不稳、吃不透的时候,会用曲折的笔法忽悠人,写下模棱两可的话来,要读书的人自己去作真伪的判断。

《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故事,会不会是太史公忽悠人的故事?

为了不被忽悠,我们退到问题的开端,再一次回到谁是秦始皇生父这件历史疑案的起点,重新阅读《史记·吕不韦列传》所载的这个离奇故事: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这个故事,是否肯定是司马迁写进去的,是否是《史记》的原样,我们不去多说。有一位著名的历史侦探认为,如果我们仔细审阅这个故事的话,不难发现在这个离奇的故事后面,实际上隐藏着否认这个故事的机关。这个机关,就是“大期”这两个字。

前面已经说过,大期的意义,就是妇女足月分娩的日期,就是十月怀胎的十个月。赵姬与子异同居十个月以后,生下了赢政,因为毫无问题,所以子异认可了自己的长子,册立赵姬为自己的夫人。

反之,如果赵姬先已经怀孕,因为月经不来而被察觉,至少在一个月后,想要确认怀孕,也许要在第二次月经不来的时候。赵姬怀孕一两个月以后才被献给子异,赢政就不是“大期”的十个月后出生,而是应当在赵姬与子异同居八九个月后早产。一旦早产,子异必然生疑,就不会认可赢政为自己的嫡长子,也不会立赵姬为自己的夫人了。

也就是说,在“大期”这两个字的后面,隐藏着一个否认赵姬与子异同居以前已经有孕的故事。发现这个机关的历史侦探,是清代的大学者梁玉绳,他对此有一个极为精辟的解释。

梁玉绳说:

史公于《本纪》特书生始皇之年月,而于此更书之,犹云:世皆传不韦献匿身姬,其实秦政大期始生也。别嫌明微,合于《春秋》书“子同生”之意,人自误读《史记》耳。

这段话说,太史公在《秦始皇本纪》中特别写明了始皇帝出生的年月,在这里之所以再次以不同形式改写,当是一种隐晦的写法,当今世上盛传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流育,其实始皇帝是如期而生。太史公的这种写法,辨别嫌疑,指明细微,合于《春秋》书写嫡长子诞生的笔法,世人未能深入理解《史记》,陷于自我误读而已。

《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如此看来,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故事,可以说是由两个故事构成的一个双重故事,一个张扬的大故事套着一个隐秘的小故事,隐秘的小故事的内涵是否认张扬的大故事的。

历史学家们早就注意到这样一件事情,我们现在读的《史记》,有不少地方存在原书编撰完成以后再做添加的情况。这种添加在《秦始皇本纪》的末尾,就至少有三种。第一种是司马迁自己的添加,他长篇引用西汉初年政论家贾谊的名著《过秦论》,作为对秦亡和秦始皇的评价,比较中肯。第二种添加是东汉时代的历史学家,《汉书》的作者班固对于秦亡和秦始皇的评价,不但通篇都是攻击,而且直接称呼秦始皇为吕政,认定他是吕不韦的儿子。这部分添加,时间肯定是在东汉或者东汉以后,但不知道是谁写进去的。

除此以外,《秦始皇本纪》的末尾还有一份添加材料,内容是秦国自秦襄公到秦二世的世系和葬地。这份秦王谱系材料放在前两份添加之间,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根据专家们的意见,这份秦王谱系材料与《史记·秦本纪》中的秦王世系略有不同,对于秦始皇身世的记载也与《秦始皇本纪》的记载,也就是“秦始皇者,庄襄王子也。庄襄王为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这条纪事略有不同。唐代司马贞的《史记索隐》中说,这份秦王谱系材料“皆当据《秦纪》为说”。《秦纪》是秦国官方史书,相当可靠,可见这份谱系是一份独立来源的贵重史料,可信度很高。

在这份秦王谱系材料中有这样一句话:

庄襄王享国三年,葬茝阳。生始皇帝。

清楚明白,写出庄襄王生始皇帝的事情,完全可以作为秦始皇是庄襄王子异的亲生儿子的另一条直接证据。有了这个新的证据以后,我们可以对谁是秦始皇生父的历史疑案作一个肯定的结论了。

《大秦赋》中的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

这个结论如下:秦始皇赢政的生父是子异,生母是赵姬,他是秦国第三十三代王庄襄王的嫡长子。《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和《秦始皇本纪》后面所附的秦王谱系记载是可靠的。反之,出现在《史记·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故事,是不可信的编造。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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