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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民到武士:罗马的公民军队是怎样炼成的?

发布日期:2020-11-23 23:39:53

文| 刘怡

当拉丁同盟与迦太基人的冲突在地中海中部爆发之时,罗马已经成为一个由贵族世家掌握政治领导权的共和国。但罗马军事体制的基础早在此前300年就已经奠定,那就是全民出资、共担义务的单一城邦军队。

前578年至前535年在位的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Servius Tullius)是王政时代罗马的第六位国王,也是罗马由一个原始氏族部落转型为成熟的城邦国家的主要操盘手。在塞尔维乌斯看来,要想在和意大利其他部落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罗马需要同时具备防御和进攻两项优势:前者意味着修筑保卫城市核心部分的城墙,后者则需要对城邦有能力供养的武装部队的上限进行确认。因此,在公元前6世纪中叶,塞尔维乌斯进行了第一次覆盖罗马全体居民的人口和财产普查,以此为凭据划分了六大阶层,并要求每个阶层分担国防义务。

在塞尔维乌斯改革之前,“义务和权利必须对等”的观念已经在罗马居民中初步萌生,但氏族血统依然足以左右城邦的公共生活。在新阶层标准建立之后,一套更明晰的观念开始为大多数城邦公民所接受,那就是“投票权等于纳税加参战”。百人队(Centuria)成了城邦公共生活的基本单位,它既是作战时的基本编制,又是决定城邦重大事务时的最小投票单位。而编组百人队的义务需要由全体居民分担,依照财富多寡数量各有不同。财产在10万阿斯(硬币)以上者被划为第一等级,他们需要承担18个骑兵百人队和80个步兵百人队(现役、预备役各半数)的组建任务,同时在城邦大会中拥有98份投票权。第二到第四等级每一级编练20个步兵百人队,第五等级30个。赤贫的第六等级只负责5个预备役步兵队,并且仅在危急关头才做此要求。

从公民到武士:罗马的公民军队是怎样炼成的?

多米提乌斯·阿赫诺巴尔布斯祭坛(局部),该图为浮雕的第一幅场景,描述了罗马城正在进行人口普查的场景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编练”,并不是每个阶层支付薪酬、雇佣愿意入伍的青壮年男性来充当士兵,而是由各等级的男性成员自购武器、服装、马匹,编组起相应的百人队,战时共同为国出征。成本最为昂贵的骑兵一项完全由第一等级负责,重装步兵则由第一、第二等级分担,购买武器的支出和实际承担的服役时间都被视为缴纳了直接税。在这种模式下,整个罗马总共可以编成18个骑兵百人队和175个步兵百人队,总兵力达1.93万人。当然,这只是最极端的情况,一般而言,年龄在25岁到45岁之间的精锐常备军只有约1万人。

为了能在实战中增加获胜的几率,塞尔维乌斯还为城邦军队设计了一套基本战术。整支军队共分为前锋、主力、后卫三个部分,以重装步兵居中,骑兵担任机动。进入战场后,部队的移动严格按照前后次序,各司其职、互为配合。站在今天的角度,这种战术几乎只是简单的横队移动,但在部落战争年代却是破天荒的创举——单是在对手冲击之下保持队形的能力,就足以成为可观的战场优势。而基于共同体意识和义务分担的独特民情,又成为罗马人能够保持战术秩序的土壤,这一点和另一个以尚武著称的城邦斯巴达大不相同。在斯巴达,一小群拉科尼亚公民武士统治着数量庞大的希洛人(被征服奴隶),不仅不能指望后者的力量,反而要担心他们在主力出征之后发动叛乱。而罗马的公民军队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接近拿破仑战争时代的“全民皆兵”模式,加入军队的公民把战争看作为城邦尽义务、继而换取投票权的必须过程,精神状态自是极为亢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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