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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旺 简历 – 名人简历

发布日期:2020-11-19 21:34:16

刘海旺

刘海旺刘海旺(1945-1994),河北省丰宁县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

1964年参刘海旺军,1968年转业到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达里淖尔军马场任武装干事,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曾任正蓝旗公安局公安特派员、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1994年11月17日晚,他与两名持枪案犯搏斗中,头部中弹,壮烈牺牲。1995年1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简介

工作   刘海旺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后,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公安局阿日虎布乡、乌日图塔拉苏木公安特派员。1994年1月调任哈毕日嘎乡派出所所长。这位农民的儿子始终保持了劳动者的本色。军队大熔炉的锤炼,培养了他对党、对人民、对祖国无限的忠诚和热爱。在部队,他勤学苦练,素质过硬,先后2次受到嘉奖,被评为五好战士,1969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参加公安工作18年来,他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埋头苦干,秉公执法,成绩显著。先后6次受到盟公安处、旗政府和旗公安局的表彰奖励。 家庭   刘海旺与爱人结婚20多年来,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他们上有两位老人要赡养,下有3个女儿要抚育,一家人全靠刘海旺一人的工资维持生活。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刘海旺无疑是顶天柱。但他工作忙,节假日10天半月回一次家,没有精力照顾家庭。为了维持生计,勤劳的妻子程学兰先后开过小卖部,养过猪、鸡、羊,喂过兔。尽管生活中有这样的困难,但刘海旺从未向组织伸过手,要过待遇,提过特殊要求。他默默地承担着生活的重压,辛勤地工作着。

事迹

捉盗牛   1992年9月的一天夜晚,乌日图塔拉苏木中学牧场四头牛被盗。接到报案后,他骑摩托车连夜追踪,追到207国道灰腾河检查站时,经调查得知,犯罪分子已往北向锡林浩市方向销赃。第二天,他又换乘公共汽车前往锡林浩特市追捕,终于人赃俱获,侦破了此案。1993年3月的一天,与乌日图塔拉苏木相邻的那日图苏木发生一起重大凶杀案,一牧民被犯罪分子杀死在自家院内。因现场距乌日图塔拉苏木所在地较近,旗公安局直接通知刘海旺同志前去保护现场。接到通知后,刘海旺同志只身一人赶到现场,组织现场保护、布控,防止案犯毁证、脱逃,为破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又协助旗局刑警队开展了艰苦细致的侦破工作,终于破获了此案,抓获了杀人犯王福尚。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生活不规律,使他积劳成疾。 带病工作   1992年,他患了胃病,而且越来越重,吃不下饭,身体日渐消瘦,以后又患了贫血,经常头晕。1994年8月,他的病又重了,爱人和孩子们恳求他好好治一治,但他总是说忙,顾不上,一推再推,爱人只好利用晚上时间给他输液。一天晚上,张大雷等8名歹徒酒后驾车在哈毕日嘎乡街上撞台球案、砸游戏馆,侮辱妇女,殴打行人。当时,刘海旺正在家中输液,接到报案后,拔掉针头就走,一下子晕倒在地上。醒来后,他不顾家人劝阻,穿上警服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发展,而且不顾歹徒的围攻,及时向旗公安局报了案。旗局来人后,他又参加调查处理,整整两天两夜。第三天晚上9点多回到家,正洗脚准备休息,一个体饭店老板又来报案,说饭馆内打架请他快去处理。他二话没说,重新穿上袜子和衣服,赶到饭店处理了这起打架案件,直到午夜才回到家中。在阿日虎布乡、乌日图塔拉苏木当特派员时,他均担任乡(苏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他主动开展工作,在乡(苏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了乡(苏木)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村(嘎查)有治保小组,自然村(浩特)有治安员。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秋防火,冬防盗,他和司法助理超前工作,深入下去,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对各类案件,不论大小,无论刮风下雨,他闻警即出,及时查处,结合安全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对有劣迹人员心里有数,帮教到位。这两个乡连续多年无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也保持较低水平。

荣誉

  1987年以来,阿日虎布乡连续7年被评为全旗综合治理先进乡。 1989年,被评为全盟“一五”普法先进乡。   1993年,乌日图塔拉苏木被评为全旗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第一名。熟悉刘海旺的群众都说他是一个热心正直的人,老牧民说他有共产党的“老作风”。   1991年冬季的一天,锡盟东乌旗一辆货运卡车途经乌日图塔拉苏木乌日图嘎查时,捆货绳索松动,布料、服装、毛线等货物不断从车上掉下,被当地牧民捡回了家。货主找到刘海旺报了案,他带着货主挨家挨户地走,苦口婆心,说服动员人们交出捡到的货物。从早晨6点一直工作到下午1点,把价值一万余元的货物全部收齐交还了货主。20天后,货主买上好烟酒酬谢他,他婉言谢绝了。1992年8月的一天夜里10点多,乌日图塔拉苏木供销社突然起火,店内火光闪闪,浓烟滚滚,供销社工作人员和围观群众不知如何是好。下乡归来的刘海旺发现火情立即跑过去,一脚踢开供销社后门冲了进去,查明了火情,组织救火。他不顾烟呛火烧,站在店内接过外面递进来的水桶扑火,直到把火扑灭。1992年10月,在打击盗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羊的专项斗争中,一次堵卡,他查住了一辆运载20多只黄羊的汽车,车主苦苦哀求他放行,并找来刘海旺的朋友说情,允诺事成之后给他几千元的好处费,刘海旺严辞拒绝,依法处理了这起盗猎黄羊的案件。   在18年的警察生涯中,刘海旺从未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就像一头“老黄牛”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他用实际行动为自己的人生划了一个闪光的句号。他永远活在草原人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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