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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安淳 简历 – 名人简历

发布日期:2020-11-18 13:50:29

卜安淳

,男,汉族,南京高淳人,1957年生,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编,编审,二级警监,兼南京大学法学院法社会学教授和三江学院法理学教授。

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于 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毕业(77级),获文学学士学位。   卜安淳:《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编、教授

1982年3月入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工作任教师(1982年始)、任讲师(1986年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主编(1994年始)、副编审(1996年始)。

基本信息:

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于 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毕业(77级),获文学学士学位。   卜安淳:《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编、教授

1982年3月入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工作任教师(1982年始)、任讲师(1986年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主编(1994年始)、副编审(1996年始)。

2002年始任《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编、编委会副主任委员、编审,兼任江苏警官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 2003年始)、江苏警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04年始)。

中国犯罪学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3始),南京大学出版社特约编审(1999年始), 中国行为法学会警察行为研究中心副主任(2009年始), 江苏省法学会宪法学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2010年始),兼任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社会学教授工作(2005年始)和 三江学院法理学教授工作(2006年始)。

江苏省直书法家协会理事,南京市青年书法家协会艺术顾问,江苏省国画院特聘书法家。

主要作品:

《美在艺术创造——介绍张岱<柳敬亭说书>》,1984年3月15日首播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阅读和欣赏”节目,收录于《阅读和欣赏》古典文学部分(十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8月版。

《风吹叶落去 何当还故处——乐府诗<十五从军征>赏析》,1988年3月18日首播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阅读和欣赏”节目,刊录于《古典文学知识》1989年第4期。

《传奇名篇 侦探佳作——唐代小说<苏无名>赏析》,1989年首播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阅读和欣赏”节目,刊录于《古典文学知识》1990年第5期。

《公安学的警察学与警察学的公安学》(7000字),《公安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

《20世纪末给朱镕基总理的一封信》(1998),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现代性与犯罪防控》(19000字),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七届学术研讨会(1998,深圳)发言论文,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8年第2期刊其删节稿(12000字),《新华文摘》1999年第2期《论点摘编》摘发观点。

《学术素质与学术襟怀》,《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辞典》,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4月版。

《犯罪恶性探析》(9500字),《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社科学报与学术创新》(5000字),华东地区文科学报研讨会(1999,青岛)大会报告论文,《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5期刊出。

《从刑罪同源看犯罪防控》(9000字),国际预防犯罪学术研讨会(1999,北京)入选论文,《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学报》2000年第1期刊出。

《从犯罪构成看犯罪防控》(16000字),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2000,太原)大会发言论文,《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5期、第6期刊出。

《网络犯罪及其防控初探》(17000字),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九届学术研讨会(2000,上海)大会发言论文,大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安徽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刊出其删节稿(刊9000字),《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2001年第期摘发其观点。

《从〈水浒传〉看传统中国社会的法观念》(10000字),《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秋季号。

《从〈水浒传〉看传统中国社会的犯罪》(8000字),《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5期。

《公安学、警察学及其相互关系》(8500字),《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

《刑讯逼供的法文化考察》(7500字),《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

《公安学、警察学及其相互关系》(8500字),《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

《有关恐怖、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犯罪几个问题的思考》(7500字),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届学术研讨会(2002,广州)大会发言论文,《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刊出其删节稿(题为《简论恐怖、恐怖主义与恐怖主义犯罪》,5500字)。

《寻找苏商》, 光明日报出版社 2003年1月版。

《论犯罪学的内部学科结构》(13000字),《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5期。

《关于警事科学的几个基本问题》(8000字),《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中国法的乏宗教性》(10000字),中国与以色列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2004,北京)大会发言论文,《美中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

《法史研究的学术功能》,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古法(灋)考释》,中华法系国际学术研讨会(2006,北京)参会论文,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人类的生存、争战和法》(2006),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是规则》,《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应该坚持的和不该忽视的(邱兴华案感言)》(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廌”是麋鹿,“法”是流水》,《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合理的法制才能保障公证的法治(“死亡”公证案感言)》(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解决“三农”问题 维护城乡治安》,《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法”与“刑”之异同》,《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多养育孩子,少维护衰朽——为了人类的年轻和健康》(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佛在世间,佛在心中(有感于王小能出家)》(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不正当谋生:黑社会成员的人生取向》,《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5期。

《传统春节的法制意义》(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家庭亲爱是社会和谐的基点》(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思想的隋性》(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我们为什么休假?》(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淡化学术功利性,强化学术神圣性》(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少养猫狗,多养孩子——写在2007年“国际儿童节”前夜》(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公民冠名的自由权利不可侵夺》(2007),北大法律信息网。

《谁该享有取名权?》(2007),北大法律信息网。

《学术资源与学术评价》(2007),北大法律信息网。

《在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07年年会上的发言》(2007),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律该偏于哪一边?(兼论ATM机许霆一案)》(2007),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汉字与古中国法制》,《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师道如何尊严?师生如何谐和?》(2008),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常情、常理和常法》(2008),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战争掠夺、善意取得及其他——有感于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2009),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剩饭放在米缸里》,《 法制资讯》2009年第2期。

《法学研究应当重视法标准》,《 西部法学评论》2009年第4期。

《儿童利益优先,我们的司法该如何作为?——写在2009年儿童节前》(2009),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防卫过当造成严重伤害只可能构成过失犯罪——邓玉娇案中的罪名引发的思考》(2009),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在第二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上的发言》(2009.10,北京),北大法律信息网。

《什么是证据?》(2009),见北大法律信息网。

《礼序·法序,解构·复构——秦汉大变局与社会秩序大变迁》,《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对当下中国法语言问题的一点思考》,《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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