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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 简历 – 名人简历

发布日期:2020-11-19 02:59:24

许志永

许志永,中国人权活动家,维权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教师,民权团体“公盟”创办人。  1973年生于河南省民权县。1990年入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师从于法学家朱苏

力,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代表工作

  2003年3月,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所被殴死,经互联网传播,酿成全国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参看孙志刚事件)。同年5月14日,许志永联络同为法学博士的俞江、滕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递交建议书,指出当时仍在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违宪,要求启动违宪审查。是为中国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三博士上书”事件。一个月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

  2003年5月29日,思想开明、与法学界、知识界自由主义分子有密切联系的河北企业家孙大午被地方法院以非法集资的罪名拘捕、指控,因此案被认为具有浓厚的地方政府打击报复异议分子的性质,被告获得知识界、舆论界和当地农民的广泛同情和支持,许志永志愿担任孙大午的辩护律师,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法律援助,最终被告获得缓刑判决,避免了牢狱之灾。

  2003年7月,许志永与张星水律师共同发起“阳光宪政科学研究中心”,后改名为公盟,作为推动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民间团体,发挥卓有成效的影响力。

  2003年11月,许志永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海淀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获得了所在选区选民的强烈支持,高票当选,成为北京市第一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的区人大代表,并于4年后的2007年再度竞选成功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通过竞选人大代表的举动,许志永证实了中国法治的实质性进步。

  2004年2月,为了声援媒体的良知和责任,许志永接受邀请作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代理人之一。在3月19日喻华峰和李民英分别被判处12 年和11 年徒刑而同一天程益中被捕的危急情况下,公盟全体成员参与此案,郭玉闪等通过网络揭露事实真相,参与发起网络签名;张星水律师组织专家论证会等一系列活动。在成千上万有良知的中国公民的呼吁下,尤其是在任仲夷、吴南生等一批退休老同志的坚定声援下,2004年6月,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喻华峰8年,8月,邓海燕和程益中先后获得释放。

  2004年上半年,许志永关注艾滋病问题,组织北京动物园搬迁事件的研讨,并向有关机构呼吁,对阻止北京动物园搬迁有所贡献。下半年,许志永到美国去观察和研究选举。他做了民主和共和两党的志愿者,做一些基层而实际的工作,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2005年,许志永开始关注信访问题,访问北京“上访村”,并去国务院信防局所在地观察体验“截访”现象,为阻止地方截访人员对上访群众施暴,与之发生冲突。最终导致上层干预,短期制止了暴力截访的做法。同一年,许志永用大量的时间在做“承德案”。这是一个四位农民先后被判过五次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奇特大案。但是,以许志永和他的同伴们的调查和掌握的证据,他们是无辜的。他甚至找到了真凶的相关线索,已经提交给了司法部门,要求复查。直到目前,许仍在为此奔走。

与公益事业

  一、给弱者提供援助

  “我做这样的公益事业,和别人有点差别,我是以一个专业化的身份在做。”许志永平静地说。

  许志永看起来30岁左右,身材适中,黑色的西装掩不住活力,说自己的时候语速缓慢,说到“人大”、“社会公益”时却侃侃而谈。他这样介绍自己:出生于河南民权县的一个乡村医生之家,童年在农村度过,所以对农民的生活之苦有一些感性的认识。

  1994年许志永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专业,1995年开始在兰州大学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读研期间开始对法理学感兴趣并在1999年考取北京大学法理学博士研究生。1994年和1998年,许志永曾两度在企业工作,两次从商的经历让他更认清了自己的路,他说:“第二次在企业中工作以后,我发现距离我原来设想的通过经营企业来做公共服务的路越来越远。我的兴趣是公共服务、公共利益,或者说社会公益。比如法律援助,或者看到不公的事情要提供帮助等,从中可以得到一种较大的乐趣和幸福感。所以我确信经营企业的路不适合我。”

  这个兴趣还让他在读博士之前有过边走边看的想法,他说:“只要有做公益事业的机会,我便可以放弃博士。”但是博士生活不仅提供给许志永做公益事业的机会,而且更增强了他从事公益事业的能力,使他能和一些同样富有公益心的人结为朋友。

  许志永帮助过很多身处困境的人。许志永表示他一般会给这样的弱者提供援助:此人的遭遇有相当广泛的代表性;和某个不公正的制度相关联;此人在道义上站得住;有把握提供有效援助。他说他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判断,尽可能多地听取各个方面的声音,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的确信以后才提供帮助。他说:“在对抗不正义时,有时仅仅靠法律不足以形成力量,只有民众包括我从心里真正的认同才能形成力量,这也就是民主的力量,是真正援助弱者、推动社会变革的力量。”

  许志永给自己的定位是:一个做公益事业的人。他深情地说:“我有一个梦,希望中国繁荣、民主、和谐。我很忧虑,经济的发展也在伤害一些人。从长远来看,中国要繁荣,需要经济发展,也需要公益推动。”“所以我们应该做一些事,力所能及的事。我做这样的公益事业,和别人有点差别,我是以一个专业化的身份在做。”许志永平静地说。

  二、“公益使他们选择了我”

  正式候选人之一郭军教授是北邮信息学院的院长,他告诉他的研究生,不要选他自己,要选许志永,因为许老师比他更能够做一些社会正义的事情。

  2003年冬天,许志永如愿以偿成为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说:“选举小组的谷欣等10个同学非常的热心,第一轮能够有1000人联名推荐是和她们深入到宿舍里的宣传分不开的。”

  校党委刚开始不理解许志永的竞争性选举的做法,但是几次沟通以后他们互相达成了谅解,他说:“使我真正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当选的那天我到选举办时,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都为我鼓掌。这坚定了我的看法,有些潜在的意识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不要剧烈对抗。”

  正式候选人之一郭军教授是北邮信息学院的院长,他告诉他的研究生,不要选他自己,要选许志永,因为许老师比他更能够做一些社会正义的事情。许志永说他直到现在还没有和郭军老师见过面,“本来是竞争对手,但是却为我宣传,郭军老师的支持让我一直保持一种敬畏和压力,鼓励我去做更多公益的事情。”

  “大家为什么选我?我对北邮没有任何承诺。”许志永说,他除了认真讲好专业课以外,为北邮社区做的就很少了,但是大家以高票选他,“他们支持的不仅仅是我许志永一个人,而是他们从我身上看到一种公益,他们在支持社会公益。”

  许志永表示他现在仍然在为一些身处各地的弱者提供着帮助,“选民的支持和期待会让我继续做更多公益的事情。”许志永坚定地说。

不平凡经历

  开办网站关注动物园搬迁,质疑财政预算,监督人大常委会,支持竞争性选举……

  2004年海淀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环保人士提议动物园搬迁,许志永和其他代表一起组织了一次论坛,邀请中国科学院、工程院的几位院士,邀请市人大代表、专家、律师,还邀请中小学生在分会场参与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动物园的搬迁是涉及到北京甚至全国人民的公共福利的大事情,应该经过法定程序来决定;同时还认为这个大项目耗资巨大,如此重大的事情应该通过人大来决定。许志永等热心代表还开办了一个名为动物园的网站,决定一直关注下去。网站关注,这算是代表履职的新手段!

  许志永认为目前人大对财政的监督做得很不够,不知道政府究竟怎样花纳税人的钱,不知道这钱花得对不对。在2004年1月的海淀区人代会上,海淀区的财政预算中有个“其他”项目是12.6亿元,而当年海淀区的总财政收入才50多亿元,不少代表在讨论中提出了这个问题,许志永在大会上正式提出质疑,要求对“其他”详细解释,他同时把这个情况提交给媒体进行监督。区财政局于是很认真地解释,详细列明了该项目用于扶持一些科技企业等。许志永说:“代表应该树立监督的意识,学习相关知识或者聘请专业人士详细考察政府的财政支出是否合理。把人大对政府的财政监督落到实处,审查钱该不该花,为纳税人看好每一笔钱。”

  许志永说,热心的人大代表组成了小组,每次有两个代表去列席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会后把开会的相关情况复印散发给其他代表,“我们在监督人大常委会”,许志永笑着说。记者问他们的做法是否遭遇否定,许志永说他们和人大常委会协商以后获得了人大常委会的同意,而且在常委会的“制度创新”总结中列入了“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保证每一次人大常委会有两名普通代表进行监督,负责记录会议出勤情况、讨论的具体问题等事项,并将记录通报常委会和全体代表。

  许志永当选代表以后,一个居住在北太平庄的选民因没有领到低保而找到了许志永,许志永当即向街道办咨询,转达了该选民的意愿,后来问题得到解决。许志永说:“代表的基本工作就是倾听选民声音,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转达给政府和人大。选民选了我,我就应该给选民做些事情。”为此,今年5月许志永设立了代表工作室。

  许志永本人是自荐参选,通过“竞争性”选举当选的,他非常赞成代表选举或者官员选举中的竞争,他说:“人大代表履职问题根源于选举,选民挑选出最愿意当代表、最能干、他们最信赖的人当代表,这样的代表一定会有更强烈的责任意识。”

  许志永表示,今年还将以公民的身份建议北京市人大在修改选举的相关法规时把“选民登记地点选择权,宣传活动保障,预选程序”等内容加进去。选民应该有权在社区进行投票,目前的竞争性宣传多遭遇阻止,往往是城管以保护环境为理由来制止,许志永说:“宣传如果不当也可以约束,但应该是在尊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前提下的约束。”他认为现有的《选举法》对预选规定得还不够,北京市的法规应该细化。

  结束采访,记者与他告别,想起他在美国时写的日记:回到中国去,那是我的家,那是个充满希望和梦想的地方,那里有沉重的责任,有一生的幸福和骄傲。

 

附:(2009年7月17日)上午10时,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公盟,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进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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