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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烘 简历 – 名人简历

发布日期:2021-01-02 02:59:16

郑烘

郑烘,男,自1998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广之旅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度中国旅游风云人物”,期间郑烘利用负责广之旅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现金172.672353万元人民币及鸡翅木家具一套,价值人民币3.4万元,2011年12月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6年。

个人履历

1998年6月,广之旅由国有独资的广州市旅游公司转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郑烘自1998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广之旅董事长,期间广之旅跃升为中国华南地区旅游业龙头。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充满了无数个“第一”:在他的带领下,广之旅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造;率先导入CI,使广之旅这一品牌成为广东省旅行社唯一一个被认定的著名商标社;创建全国首个旅游文化广场;率先走进电子商务时代,开创了旅行社品牌特许经营……

2001年,郑烘喜事不断,他所带领的“广之旅”在旅游界屡打漂亮仗:营业额达到4.7亿,较2000年提高20%,客人满意率达到97%。而郑烘本人也被评为“2001年度中国旅游风云人物”,是广东省的唯一当选者。郑烘把所得的奖项称为“风云广之旅”,他戏称自己是个风雨人物,与广之旅走过了10年的风雨才见到了今天的彩虹。

注重艺术还被郑烘带到工作中来,在给广之旅的徽标设计中显示出来。当时为广之旅的徽标设计,郑烘可费了不少心思。有人希望图案设计严谨规范,而郑烘却认为旅游是一项轻松愉快的活动,设计应该是轻松、明快、开放,还要带点中国艺术写意式的味道。根据郑烘的提议,结果就成就了广之旅的徽标――一朵带有中国画色彩的红花,简单、明快,而又蕴味无穷。这个标志一直沿用至今,已经成为广东乃至全中国旅游界一个鲜明的标志。

人物犯罪

1998年春节前至2010年8月,郑烘利用负责广之旅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工程、特许经营、职务晋升及广东易网通公司取得广之旅公司控股权等事项提供了帮助,非法收受现金172.672353万元人民币及鸡翅木家具一套(价值人民币3.4万元)。

一审宣判

2011年12月6日,郑烘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二审审判

2012年3月20日原广之旅董事长郑烘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10小时至当日晚10时40分结束。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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