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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哥 简历 – 名人简历

发布日期:2020-11-19 00:52:25

锦旗哥

无锡市新区几个主干道的路口,常常可以看见一位胖乎乎的小伙子。他戴个眼镜、背个双肩包,样子看起来很斯文。来到路口后,小伙子就会从双肩包里掏摸出一幅大红的锦旗,站在大马路上。锦旗上写着“不为人民服务”,落款是“周力敬赠”。因此这位名叫“周力”,小伙子被大家称之为“锦旗哥”。“锦旗哥”的事迹,被网友发上了无锡著名的网络论坛《东林书院》,引来众多网友关注。

无锡锦旗哥

事由

2010年11月下旬,在江苏无锡市新区几个主干道的路口,常常可以看见一位胖乎乎的小伙子。他戴个镜眼、背个双肩包,样子看起来很斯文。来到路口后,小伙子就会从双肩包里掏摸出一幅大红的锦旗,站在大马路上。最近的一次,他站在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门前。“哟呵,这小伙子不错,是不是劳动监察大队做啥好事,小伙子来给送锦旗答谢了?”远远望去路人纷纷猜想。可走近仔细一看,却发现锦旗上写着“不为人民服务”,落款是“周力敬赠”。为人民服务是好事,这“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又是演的哪一出?由此热辣出炉的网络红人“锦旗哥”。

“锦旗哥”从原公司离职后,在两年内向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两年多时间已经打了14场官司,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2006年12月,“锦旗哥”与无锡某知名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该职位(软件工程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的员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此限。

“锦旗哥”说,“我当时以为u2018不定时工作制u2019就是不受8小时工作的时间限制,还以为自己享有特殊待遇。”合同签完了他就和公司主管提出在家上班由自己决定工作时间,结果要求遭到了拒绝。周力只好每天八点半准时上班,而且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而且没有加班费。

2008年7月初,“锦旗哥”愤然离职,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离职到现在两年多时间,“锦旗哥”已和老东家打了至少14场官司了,可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围观

网友惊呼给力

“锦旗”是指“用彩色绸缎制成的旗子,授给竞赛或生产劳动中的优胜者,或者送锦旗给团体或个人,表示敬意、谢意等等”,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网络红人“锦旗哥”送的锦旗,却反其道而行之,由此引来关注。

“锦旗哥”的事迹,被网友发上了无锡著名的网络论坛《东林书院》,引来众多网友关注。热门网发现从最近的网络记录来看,最近的一个帖子是ID“19114718”于11月22日下午3点多发的,帖子标题是《爆料:今天看到传说中的周力了!》,帖子称“之前一直状告新区某公司的周力,刚刚貌似在新区长江一号十字路口手拿锦旗在站街,内容似乎是什么不为人民服务,小子挺帅!”

这帖子一发出来,很快引来众多知情或不知情网友的跟帖,多名网友在回帖中认为这个“锦旗哥”是个“牛人”、“做法很给力”。围观网友“惊喜”地发现,这个“锦旗哥”,原来是《东林书院》的知名人物,网名是“geti”。“geti”也很大方地回帖承认那个胖乎乎的小伙子就是他本人周力。很给面子的是,周力还在帖子的16楼回帖说:“有人经过叫我名字,我却不认识他,还有开车的经过,在副驾驶座上鼓掌给我鼓励的,谢谢大家”

调查

多些“锦旗哥”执法才能进步

调查发现,其实这位给力的“锦旗哥”已经多次在《东林书院》上就这个劳动纠纷发帖了,以至于他的网名“geti”也成了名人。所以昨天他拿着锦旗的照片一出现在网上,就有网友回帖指责“锦旗哥”纯属偏执型人格,已经是一种病态的表现。

对此“锦旗哥”周力表示自己很淡定。在他看来,诉讼带来的社会意义,远比拿到补偿的工资有意义。“锦旗哥”的观点也赢得了一些网友的赞同,网友“距离¥产生爱”回帖说:“人家有病?你们这样的理解就是病人意识,社会需要这样的牛人啊!”

“我觉得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应该能够容忍“锦旗哥”的存在。多些“锦旗哥”,相信执法部门的执法一定会进步,变得更加严谨客观。侵害公民利益的行为也一定会更少。”网友“wsxwx”总结说。

涉诉

缘起加班不给钱 打了14场官司

“锦旗哥”为啥要状告新区某公司,又怎么与劳动部门产生了纠纷?昨日下午“锦旗哥”周力告诉记者这都是“不定时工作制”惹的祸。

“周力今年三十有五,湖北洪湖人。据其说,早年他在美国留学,回国后到无锡新区一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做软件工程师。2006年12月,这家公司与周力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该职位(软件工程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的员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此限。

“我当时以为u2018不定时工作制u2019就是不受8小时工作的时间限制,还以为自己享有特殊待遇。”周力说,合同签完了他就和公司主管提出在家上班由自己决定工作时间,结果要求遭到了拒绝。周力只好每天八点半准时上班,而且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而且没有加班费。2008年7月初,周力愤然离职,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离职到现在两年多时间,周力说自己已和老东家打了至少14场官司了,可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劳动部门不给力

“锦旗哥”认为,官司不给力的原因是主管部门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做法不给力。周力说,他查阅很多资料发现不定时工作制是有前置要求的,该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制度。按照规定,软件工程师一职,并不应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内,如若有需要,必须要和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周力查询发现,老东家仅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之间获得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也就是说,当初他在老东家工作的时候,老东家并没有获得劳动部门的审批。“没审批就是违法了,违法了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应该查处,更何况自己已经举报了。”“锦旗哥”由此认为劳动部门做法不给力,又向劳动部门提起多次诉讼,无奈这招效果似乎也不好使。

劳动部门不给力,“锦旗哥”周力只好自己给力,于是这才策划了给劳动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的稀奇事。“走劳动保障途径、走司法途径,正规的办法,能想到的都已经用过了。”今年9月份,周力开始着手准备制作锦旗。

锦旗上写什么?周力心想:“不能写得太直白,也不能写得太u2018温柔u2019。一定要简短,而且能够说出核心意义。”于是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出炉了,网络也由此诞生了一位“锦旗哥”。

回应

劳动部门:这个基本上很难

“周力这样的行为对我们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黄大队长昨日告诉记者。据其称,劳动部门对于劳动纠纷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来的公司的纠纷已经超过了这一期限,已经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之前新区劳动部门就此事和双方进行过协商,公司一开始同意补偿周力的一些损失,可周力本人却不同意,坚持要走法律途径。

“现在,我们再提出协商,不光是周力本人,他老东家也不同意补偿了。”黄大队长介绍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周力想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已经不太可能,而且从劳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想要从劳动部门解决此事,也已经很难。

“锦旗哥”认为,官司不给力的原因是主管部门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做法不给力。按照规定,软件工程师一职,并不应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内,如若有需要,必须要和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没审批应该就是违法了,违法了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应该查处,更何况自己已经举报了。”“锦旗哥”由此认为劳动部门做法不给力,又向劳动部门提起多次诉讼。

对此,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某领导回应,劳动部门对于劳动纠纷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来的公司的纠纷已经超过了这一期限,已经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实际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热门网看了下对于上述案件来说,如果“锦旗哥”从2008年7月离职后便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在规定时限内,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依法查处,那显然就是执法不力了。

从法律上来看,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劳动者因生产条件或工作的特殊性,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不受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不进行固定计算工作日而无定时工作,采用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是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值班驾驶员等;四是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即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因此,在“锦旗哥”案件中,首先要判断其所在公司所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是否已经过审批,其次还要看其具体工作是否属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在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虽然约定“不定时工作制”,但根据现行规定,该工时制度应经过审批才能执行。因此,如果未经审批,显然该约定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真如“锦旗哥”所述,其每天“准时八点半上班”,且经常加班,那么公司显然是不能以合同中约定的“不定时工作制”为由拒付加班费的。况且,从现实来看,如果约定于事实不符,也应以实际发生的事实为准作为判断责任的承担。

对于“锦旗哥”的行为,有人为之同情和理解,也有人对其上述行为不予认可,更有人认为法治社会下,我们需要更多的“锦旗哥”才给力。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为讨要加班费,向劳动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得不到解决,打了十几场官司也没有结果,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体现让老百姓“体面劳动、尊严生活”?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是否需要自省?对照“法治中国”这个巨大的时代题目,这样的“小案件”久拖不决而带给当事人的烦恼和无奈,恐怕也还是显得多少有些不和谐吧。

热议

送锦旗是民意对政府的考验

锦旗哥给劳动部门送的这面锦旗,虽然不是给习惯于别人给自己“锦上添花”的政府部门送来“敬意和谢意”,而是送来了一盆带剌的仙人掌。然而,这面锦旗却是作为公民的周力,对劳动保障部门真正的民意表达,尽管这个“民意”,在某些人看来只是周力个人最多也只是包括在网上支持周力的部分“网民”之“意”,但它却确实属于“民意”,而且是公民真实意思的表达。我们常说,政府要尊重民意,被尊重的当然不能只是送“为人民服务”锦旗之类赞扬政府或官员的民意,更不是无原则顺从官意的“民意”,而是应当尊重带剌的民意,甚至反对官意的民意;既要尊重众多人共同的民意,也要尊重个体公民表达的民意,这才是真正尊重民意的体现。从这个角度而言,“锦旗哥”送来的这面锦旗,确实是民意对政府的一次考验。

但愿无锡的劳动保障部门,能像欢迎送来“为人民服务”之类锦旗一样,欣然接受并且欢迎“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如此,才能体现政府的胸怀,体现政府对民意的尊重,体现知耻而后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决心。

人民网:“锦旗哥”送的不是“锦旗”是良药

时势造英雄,网络成就“哥”。这是一个“哥们”辈出的时代,各种“哥”的传说在江湖风生水起,致使出现了“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的豪言和忠告。这不,近日又火了一个叫周力的小伙子,因给政府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的“做法很给力”,网友称之为“锦旗哥”。好一个“锦旗哥”,好一句“不为人民服务”,行为之奇特,举动之胆大,做法之雷人,少之又少!却让我们不得不为他的勇气折服。

一般来说,锦旗是为了表达“敬意和谢意”,用彩色绸缎制成的旗子,授给竞赛或生产劳动中的优胜者,或者送给团体或个人,所写的内容往往包含深情,譬如“为人民服务”之类。送锦旗的人情感发自内心,接锦旗的人高兴也溢于言表,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可是如果收到“不为人民服务”这样的旗帜,单位和领导会是怎样的感受呢?他们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态度是可想而知的。周力的举止看似有些“出格”了,笔者倒觉得这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得好:

这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得好,“送”了一个解决方法。“上网不如上访”,现在的领导最怕网络的力量。周力手持锦旗立于闹市,将公力救济的不给力之处充分“示众”,再通过网络的炒作,此举得到了民意支持,同时也给劳动部门施压,敦促他们更积极妥善解决此事。正如无锡新区劳保监察大队坦言,“周力的行为对我们造成很大影响。”看来,“锦旗哥”的行为艺术取得了预期效果,不但让自己成为“网络红人”,也有可能讨回公道,还给政府部门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这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得好,“送”了一剂作风良药。“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虽然周力在主干道路口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门前展示“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的做法有点“损”,但是不采取这种过激行为,两年多来事情就是得不到解决。从中看出了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看到了“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最后问题是哪里来哪里去”的无奈。这给我们执政者提了醒,必将有利于改进作风,“为人民服务”。

这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得好,“送”了一面监督镜子。“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说的是个别的官员,而“不为人民服务”的这面旗帜却在批判一个部门,批判我们的政府。当然“不为人民服务”的评价,断然不是某一个人可以轻易下的,但是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社会的现实。我们经常搞作风整顿、行风评议,在评选最差部门时,又有多少来自基层的群众参与进来了?又有几个人敢说我们的政府部门“不为人民服务”啦?现在有人主动送“锦旗”,不是最好的监督吗?换句话说,如果这“不为人民服务”的评价是真实可信的,当地的劳动部门的相关官员是不是会“下课”呢?

鲁中网:“锦旗哥”给力是对懒政的无力讨伐

从表面上看,“锦旗哥”在维护自身权益上表现得很给力,史无前例地制造出雷人的广告效应,似乎达到了让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骑虎难下的目的,其实不然,现实的骨感永远也难以填充“锦旗哥”理想的丰满。

因为,对于“锦旗哥”的心理预期,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已经明确表示,“劳动部门对于劳动纠纷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来的公司的纠纷已经超过了这一期限,已经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当然,对于法律层面的规定我们理应遵循,毕竟法律不可能因为某一人某一案而做出灵活调整,可是“锦旗哥”从2008年7月实名举报算起,虽然在这个期间打了14场官司,但事情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尽管,我们不能排除在这个过程当中,“锦旗哥”和用人单位会发生不同的意见分歧,所以才导致一个并不复杂的劳动纠纷变得扑朔迷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发挥作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应该只是在计算案件受理时效上花力气,而不在办案上下功夫,要知道,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纠纷就如同一个化脓的创口,永远都不可能自行愈合,只有可能越烂越大。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笔者以为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表现出来的态度断不可取,因为在关注民生问题上只有责无旁贷可言,没有无能为力可讲,既然肩负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解忧的责任,那么就应该落实“首问负责制”,甚至建立起跟踪问责的工作机制,直到把民众的困难和问题圆满解决为止。

也许这个要求在落实上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如果在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时候,政府主管部门长期不给力的话,那么,民众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又靠谁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因此,笔者觉得“锦旗哥”表现出来的给力,恰恰是一种维权无奈下的乏力行为,不过是一道外强中干的伪命题罢了。

武汉晨报:给力的锦旗哥照出公力救济之耻

小伙周力状告江苏无锡“老东家”不支付加班费,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但劳保部门称,从现行法规看,此事很难解决。周力认为劳动部门不给力,为他们送上了一幅“不为人民服务”锦旗。

两年前接到举报后无动于衷,现在又以过了受理期限为借口,劳动部门的说法显然不能服众。如果公司一直以信息不对等的“不定时工作制”来侵害员工合法权益,那不管是两年前还是现在,劳动部门都应坚决叫停,而不是在受到舆论压力后,才想起两方讨好,企图私了,这不是职能部门应有的工作态度。只要他们还保持着基本的权力耻辱感,相信对着这幅锦旗,都会一阵阵脸红。

当地论坛上,不少网友力挺“锦旗哥”。但让人寒心的是,也有人指责“锦旗哥”属偏执型人格,认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现。犹记得当年浙大学生雷闯,为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奏效,较真地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并拿到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此举就算不能将社会歧视全面剔除,至少有利于乙肝检测从体检表上删除。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社会进步就是从这一个个身边看似不起眼的行动着的公民英雄身上开始的。就算你还在冷眼袖手,也请不要轻易将那些行动着并将最终为你带来切实利益的维权诉讼者们,视为病态偏执狂。这种带有公益性的诉讼带来的社会意义,远远超越那一点加班费补偿。

民意在为之鼓掌,舆论大呼给力,但私力救济之盛恰恰映照出公力救济之失。某种意义上,给力的“锦旗哥”照出公力救济之耻,相关部门应该行动了。

报道

在无锡新区某公司工作的周力状告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两年多时间里,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为此,周力给劳动部门送上一幅“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11月24日《现代快报》)

锦旗哥周力此举无疑又给当政者敲响了一次警钟,一般来说锦旗是为了表达“敬意和谢意”,而“不为人民服务”的这面旗帜,却生生如一盆带刺的仙人掌,虽然表达的民意,却如同一根刺一样的插入了相关部门的咽喉。古语有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说的是个别的官员,而这面旗帜却在批判一个部门,批判我们的政府,不知道当局者看到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想法。

对周力表达民意的这种行为,我个人认为也是沟通渠道不够顺畅的一种表现。如果他反映的情况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哪怕达不到他的要求,也应该有相关部门出来予以解释。体察民意、与民沟通,不应该只体现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中,而更应该体现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尊重民意并不是要我们完全的顺从民意,诚然,不是每一位公民都懂我们国家的法律,不是每一位百姓都能理解我们相关部门所做的规定,可是百姓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渠道进行表达自己的意愿,我想,周力、王力、李力这样的人物会不断的出现,而这类事件的发生也不再是偶然。

作为当政者,应该有接纳民意的胸襟,应该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但愿无锡的劳动保障部门能够像接受“为人民服务”的锦旗一样笑纳这面特殊的锦旗,但愿相关部门能以此为鞭策,早日让锦旗重现它应有的含义! 新华网2010年11月26日最新报道

11月24日快报报道《无锡出了个“锦旗哥”》后,周力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虽然有不少网民认为周力的这种做法欠妥,但支持他的网民还是占到了绝大部分。昨天,无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及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相关负责人找到了记者,向记者详细叙述了“锦旗哥”周力事件的前因后果。

劳动部门说法希望双方继续协商

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黄大队长提供了一份周力事件的相关情况汇报:周力2006年12月5日与通用医疗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薪1万余元人民币。工作期间,因单位认为周力提供虚假学历,2008年7月10日,周力主动辞职。

辞职后,周力先后向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并数次向南长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通用医疗公司,诉求长达二十多条。今年9月28日,新区企管局、开发区法院、工会、法制办、司法局、信访局和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但因周力要求的赔偿费用太高未果。目前大队仍在做双方的工作,争取协商处理。

对于锦旗事件,黄大队长承认对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造成严重影响,但他们依然会努力协调,力争将问题圆满解决。

不认为他无理取闹

“并不是我们不受理周力的投诉,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没办法受理。”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陈支队长告诉记者,周力找劳动监察部门之前,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行政机关的劳动监察部门就无权介入了。

“虽然不能受理周力的投诉,但我们支队却按照有人举报的方式,将通用公司彻查了一遍,然后将调查材料复印给了周力,也许他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吧,自去年年底后,他就没来找过我们。”陈支队长介绍说。

对于周力送的锦旗,陈支队长表示:“从来没有认为周力是在无理取闹,目前无锡的法制环境是能够容忍周力这种人存在的。虽然说并不完全认同周力的做法,但还是希望周力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合理反映诉求”。

哥回应:我会继续打官司

无锡市律师协会理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宋毅律师认为周力的维权意识很好,但这种维权方式并不值得推荐,且效果如何也很难说。

昨日记者将劳动局的观点转达给周力,他认为劳动部门给出的说法和实际情况不尽相符。周力表示,接下来他还会继续打官司。

雇主最新回应

因给政府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爆红网络的“锦旗哥”周力近来引发社会关注,其前雇主无锡通用电气公司今日正式就此事回应,确认周力在任职时提供虚假学位,违背了公司诚信准则,被发现系主动离职,并未受任何胁迫。 通用电气医疗大中华区企业传播总监李可佳今日对记者表示,周力在07年底员工评定时,教育背景填写的是中国科技大学硕士和美国Rochester大学博士,而公司在08年审核中发现,周力并没有相应学位证明,事实确认后,周力主动提出了辞职。

李可佳强调,通用在企业诚信政策中明确要求员工保持正直诚信的品质,提供虚假教育背景严重违背了公司要求的诚信准则。根据公司掌握的证据,经美国、中国两地公证,表明其提供虚假学位信息的事实不容置疑。

据了解,周力离职后,遂向无锡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声称自己被迫辞职并要求恢复工作。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于2009年3月做出裁定,未支持该请求。周力随后向无锡市新区法院起诉,法院于2009年4月判决其败诉,周力不服上诉至无锡市中级法院,中院于2009年7月判决驳回,维持原判。

李可佳称,周力要求恢复工作的申请被一再驳回后,一直以各种方式提出仲裁和起诉,不断变换诉求,诸如公司侵犯他的择业自主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许多所谓维权行为已经超越了法律底线。记者了解到,两年多来,周力因不同的诉求先后一共启动了18个法律程序,各类诉求多达20余项,大多以败诉和他本人自己撤诉告终。

周力在两年间还持续以粗俗的语言对其前任经理、前任人力资源经理、前任工厂总经理发送人身攻击短信,并持续在互联网上发表诋毁公司声誉的言论。李可佳称,公司和相关个人均保留在适当时机对周力提出起诉的权利。

对于有报道称法院判处通用电气医疗赔偿周力加班费五万余元之事,李可佳表示,公司没有违反加班规定,根据判决书,五万余元部分是公司同意在周力顺利完成离职手续的前提下额外支付的一个月薪酬,部分是周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金,与加班费毫无关系。在2010年7月法院判决通用电气医疗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竞业限制”补偿金五万余元后,公司立即履行,周力也领取了这两项补偿金。

关于“锦旗哥”事件焦点不定时工作制问题,周力提出通用医疗存在“大量超时加班”现象,要求公司支付他和其他有关员工的加班费, 且有一系列视频证据。李可佳解释,不能因为晚上有人加班就认定公司违法。公司与周力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包括对不定时工时制的实施在政府部门的申报和审批。但对这一问题的争议,目前法院还在审理中。

新任锦旗哥

无锡爱出“锦旗哥”,继向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赠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的周力之后,又一位“锦旗哥”横空出世,锦旗内容是“不支付加班费,不足额缴纳社保”,受赠对象是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和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信用卡部。

新任“锦旗哥”叫凡奎,现年34岁,原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信用卡部业务主任,因2010年上半年因业绩考核不达标而被劝退。曾经他的业绩多次进入招商银行全国前十名,还曾经拿过全国第一名,2008年他的小组被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评为“优秀推广小组”,2009年被评为“最佳营销团队”。

离职之前,凡奎要求招商银行支付其自入职以来的加班费,无锡卡部的答复是“因为加班费要申请,凡奎缺少每个月的加班费申请,所以无法支付”。凡奎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无果后又于2011年2月18日,向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招商银行支付加班费人民币1533032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从派遣工转正成为行员的凡奎向《法人》记者反映,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利用大批派遣工常态性加班,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不低于十个小时,经常性周末加班、节假日无休,却没有一分钱加班费,没有任何福利,还没有足额社保。总而言之,招行信用卡曾经多辉煌,他们的加班就有多疯狂。凡奎认为是单位招聘不到位和业务人员配备不足,才导致他的业绩不理想。被劝退心有不甘,但是他也因此获得了维权的勇气,“四年多的时间,我在招商银行没日没夜的加班,却没有拿过一分钱加班费,以前担心被炒鱿鱼,不敢主张,现在没有后顾之忧了”。

招商银行给《法人》记者发来的回复称,招商银行一直倡导“尊重、关爱、分享”的人本理念,在管理过程中以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应得利益为前提和基础。同时,我行更视员工为企业发展之本,着力培养,用心关爱。

是凡奎在撒谎,还是招商银行对员工的“尊重、关爱、分享”之光一直没有辐射招行中那些廉价的派遣工群体?

与无锡卡部沟通破裂的凡奎经常举着“不支付加班费,不足额缴纳社保”锦旗要送给无锡卡部。无锡市劳动监察支队处罚下来后,他在锦旗旁边贴上了手写的祝贺信:“热烈祝贺无锡卡部被劳动监察开出第一张处罚单,涉及社保未缴金额394146元。”无锡卡部老总崔俊芳冷冷的表示:“爱送哪就送哪,最好送到天安门”。

最牛锦旗哥

撼锦旗

北京警方2011年5月9日接到报案,故宫博物院发生失窃案。经初步调查,丢失物品为该博物馆在故宫博物院临时展点内展览的近现代工艺品。   

警方通过指纹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石柏魁。此后,警方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掌握其相关网络信息,最终于5月11日在石柏魁上网时将其控制。经初步审查,嫌疑人石柏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警方刑拘。

13日下午,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纪天斌等相关负责人来到市公安局赠送锦旗,对市公安局迅速破获故宫博物院展品被盗案表示感谢。然而,一面写有“撼祖国强盛,卫京都泰安”的锦旗却招来了不亚于针对故宫安保水平的质疑:堂堂故宫,难道也写错别字,而且还是意思截然相反的错别字?故宫相关负责人当晚表示,“撼”字没错,显得厚重。“跟u2018撼山易,撼解放军难u2019中u2018撼u2019字使用是一样的”——最牛锦旗哥诞生?

官网致歉

5月16日,故宫官网发文就5月1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赠送锦旗上出现错字向公众致歉,全文如下:   

由于我们工作的疏漏,在5月1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赠送的锦旗上出现错字,谨向公众致歉。

此次赠送锦旗由院保卫部门负责联系、制作,由于时间紧,从制作场地直接将锦旗带到赠送现场,未再交院里检查。下午媒体播出后,院里才发现把“捍”写成“撼”的严重错误。尤其错误的是,在媒体质疑时,该部门未请示院领导,仍然坚持错误,强词夺理,不仅误导公众,而且使故宫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事情发生后,院里即进行认真调查,给予当事人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了补救措施。故宫博物院现正组织全院各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增强工作责任心,进行全面整改。

网友揶揄

据报道,故宫相关负责人事后曾表示,“撼”字没错,显得厚重。“跟u2018撼山易,撼解放军难u2019中u2018撼u2019字使用是一样的”。

难道是通假字?记者上午采访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胡风之女、作家张晓风。听完记者的叙述,张晓风脱口而出:“意思满拧啊!”

“通假?这两个字在中古时代,连音都不一样,怎么会通假?”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主编、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韩敬体老先生得知故宫锦旗事件后,同样颇为诧异。他说,“撼”与“捍”实际上是两个“写对了容易,写错了难”的字,这样的常用字,既非古字,也非生僻字,甚至连小学生都不应该犯错。韩老先生说:“出这种问题,这只能说故宫博物院平时太不认真了,太不重视文字工作。可是,故宫本来就是个研究古代文物和古文字的地方,竟然……”他认为,从这个事情上可以看出,无论硬件有多强,思想方面不注意,出事故真是难免的。

郑渊洁:我只读过小学四年,认识的字不多。北京故宫博物院失窃案告破后,故宫送给公安局一锦旗。请教各位汉语学者专家,“撼”在古代是否和“捍”通用?如果不通用,将“撼”和“祖国强盛”连排且置于前列,涉嫌用文字颠覆国家?还是恩将仇报讥讽公安“撼祖国强盛”?我还是觉得在中文使用上故宫不会出错。

李开复:解释康熙字典被盗了更好。如此强撼(悍)的撼(汉)语,撼(汗)!

赵所生(著名文史专家、学者,前江苏教育出版社社长):错别字没水平,死不认错的解释更没水平!

榕树下的故乡:故宫,你悍然用此锦旗送平安北京的捍卫者,令人汗颜,真是撼故宫易,撼没文化难,撼知错就改更难!!!

广州锦旗哥

2012年2月23日,广东省广州市城管委和城管执法局如期进行月度接访,曾引起舆论关注的“城管人员住所涉违建”事件的海珠区龙圣里14号和16号住户,分别前往城管执法局再次通过信访渠道互告对方涉违建。14号住户梁先生在信访一开始,当场向城管部门领导赠送一面“只准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的锦旗,抗议城管部门“不作为”。多次在市民维权现场出现的区伯也来到了现场声援,称自己要“监督城管做事”。事件源于市民梁先生投诉海珠区城管局某官员擅自开堵多个外墙门窗、封闭阳台,以及在天台架设铁皮、铁架等,属于违法建设,引起了社会的热议。为了协调及解决问题,市城管局分别接待了他们,双方各自展示了投诉对方的“证据”。多次在市民维权现场出现的区伯也来到了现场,称自己要“监督城管做事”。由于不满海珠区城管对此事的不公平处理,梁先生将一面写着“只准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的锦旗送给了市城管局副局长吕志任,请市城管局帮他将这面锦旗转交给海珠区城管分局。

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张永利表示,上周三“看现场”后发现,除了梁、冯两家之外,视线范围内的整个旧城所有楼顶都出现乱搭建的现象。张永利说,拆除梁、冯两家的违建,对周边环境没有任何帮助,因此不希望两家为了拆不拆铁皮而影响邻里关系。区伯不赞同张永利的说法,“我不认同你这样的看法。这样的情况只能证明海珠区城管不作为,为何不能及时制止违建,反而让它蔓延下去呢?”“法律就是法律,不应该出现不公平现象,无论谁违规都要纠正!”

“在这件事情上,我个人感觉是已经到了非要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吕志任表示,依法依规执法是城管执法的原则,处理事情将一视同仁。这件事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个案,下一步城管部门一定会查清事实,“很快我就会到现场看到底怎么回事”。吕志任称,查看完现场后依据法规,该拆的就要拆。“他们家有人是城管,你们认为他们有保护伞,在这里我表态,我绝不会护短,不能损害城管和政府形象。这件事不仅要查,就算是拆了违建,都还要追究责任”在吕志任表态的过程中,梁家与区伯多次鼓掌表示赞同。

陕西锦旗哥

2012年2月3日,陕西省兴平市男青年元某将一面上书“徇私枉法不作为”的锦旗送到兴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手中。据兴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前来送锦旗的人叫元某,兴平市人。起因源于去年一起治安案件。2011年3月5日上午8点左右,元某驾车去咸阳上班途中因故与一名大巴车司机发生冲突,元某被打伤。兴平市公安局西吴派出所的民警随后赶来进行了处理,元某当时受伤住院治疗。兴平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情况时表示,在该事件中,警方并非不作为,“经过警方协调,对方已赔付了元某的医疗费。他送锦旗的原因是目前打伤他的人还没有得到警方处理。当时由于参与打架事件的人比较多,场面混乱,现场又没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来确定主要责任人,同时,元某的伤情鉴定也没有结论,所以给警方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案件的定性带来了一定困难”。

2月6日,兴平市公安局有关领导表示,针对当事人送来“不作为”锦旗一事,市局高度重视,上午已经专门开会研究此事,并作出决定:由兴平市公安局纪检委书记牵头,针对当事人投诉警方“不作为”一事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警方在这起治安案件中到底有没有“不作为”;由常务副局长张智才任组长,抽调局法制科、治安大队和西吴派出所民警成立专案组,就这起打架事件进行彻查;将市公安局对该案件的处理情况通报给当事人元某。

当日送锦旗的元某对警方目前这种积极的处理态度表示理解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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